對中國智慧、中國方案的呼喚

中國在「走出去」的過程當中,涉及的規則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普遍性的國際規則,另一類則是獨特性的規則。對於普遍性的國際規則,中國需要有選擇性地對接和融入,提高自己的競爭力,從長遠來看,這對中國也是有好處的,當然還有一些普遍性的國際規則需要通過改革予以修正。

除了普遍性規則,還存在特殊規則,即在進行「一帶一路」相關項目建設的具體實踐中,參與構建的那些較有特色的制度規則,以應對實踐中遇到的新問題、新挑戰。例如,主要位於埃塞俄比亞境內的亞吉鐵路是中國企業在非洲建設的第一條集技術標準、設備、融資、施工、運營和管理於一體的「全產業鏈」投資項目,是sa一條高標準的電氣化鐵路。即使是放到中國國內,這條鐵路的技術也是比較先進的。在不同的產業鏈階段,所需要的中方員工比例也是不一樣的,例如在設計和運營的初期階段,中方員工比例可能是相對高的。因為這條鐵路對運營人員具有較高的技術水準要求,沒有經過培訓的人員很難掌握操作技術,這也可能導致投資無法達到預期收益。如果中國要繼續介入運營,提供必要的技術培訓和運營指導,那麼中方人員的占比勢必就會提高,在當地人看來或許不利於投資「本土化」。但是如果要讓這條鐵路產生效益,在一定時期內、一定階段內又必須要保持一定的中方員工比例,特別是在培訓當地人員的試行運營時期。因此,這裏就有必要針對亞吉鐵路的實際情況創制特別規則了,等到埃塞方熟悉了運營這條鐵路所需的技術,鐵路步上正軌、可以正常運行後,本地員工占比會慢慢升高,逐漸「對標」到國際通行的標準上去。

在「一帶一路」相關專案的建設過程中,還會遇到「規則真空」的狀況,例如中國企業在非洲投資修建工業園區,就遇到了園區土地的功能劃分和使用權、租賃期等方面的規則該如何制定的問題。但在這方面國際上沒有被普遍接受和通行的標準和規則,這就需要中國和相關國家共商共建新的對應機制,進而可能促成新的法律法規。

從以上的案例可以看到,「一帶一路」倡議的推進過程也是中國和相關國家對既有國際制度存在的不足之處重新思考、改革和完善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中國和相關國家共商共建,乃至創制新的法律法規,進而解決新問題。當前普遍通行的國際規則大多是幾個大國或大的經濟體協商後通過的,最終逐步擴展為全球性的多邊規則,比如先由美國、中國、歐盟和日本等全球主要經濟體協商通過。但目前,主要經濟體之間的談判進行得並不順利,在某些領域或圍繞某些問題,「大國路線」已經「堵車」了。「一帶一路」倡議恰恰是在「大國路線」之外另闢蹊徑,與傳統的「大國路線」相互配合、相互補充、相互促進,最終的目的都是要通過改革完善或者創制一些普遍認可的全球性多邊規則,應對普遍性或特殊性問題,進而也促進了全球治理的進一步完善和深化。

要研究「一帶一路」建設對全球治理的貢獻,不能只聽歐美主流媒體的一面之詞,還需要到專案實施國去聽取那些被國際「主流輿論」所忽視的聲音。從我們在南太平洋島國調研的情況來看,當地的援助項目以前主要是澳大利亞等提供的「技術援助」。這些所謂的技術援助,主要是通過派遣顧問等方式進行。一方面,這些顧問實際影響甚至控制了相關國家關鍵的經濟決策部門,傷害了島國政策獨立性和自主性;另一方面,這些顧問在島國拿著不菲的薪金、過著高消費的生活,甚至攜帶家人過來度假,這些費用往往要從援助資金中列支。所謂對島國的援助,相當部分沒有落實到島國民眾身上。這是發達國家技術援助的「通病」。例如,日本總結其在中亞地區推行「絲綢之路外交」的不足時,也提到「相當部分投入沒有用在專案建設本身,而是用在人力支出及向日本和第三國諮詢公司支付服務費上」。

反觀中國的援助,大都是實實在在的看得見摸得著用得上的基礎設施,當地官員和民眾對此心知肚明、非常感激。但也有一種聲音指出,如果說發達國家的援助是「技術援助過度」,那麼中國的援助就是「技術援助嚴重不足」。中國項目通常是建設之後移交,由當地人自己運營,即所謂「交鑰匙」工程。由於具備較好經營能力和經驗的本地人才嚴重不足,很多專案運營狀況不佳。瓦努阿圖維拉港一處中國援建的會議中心交付當地人運營後,迄今處於嚴重虧損狀態,欠下巨額電費。中國的不干涉內政原則對尊重別國主權、發展平等友好合作關係非常重要,但在執行中應具備一定的彈性和靈活性。對於技術能力較為薄弱的地區,應通過派遣技術專家、顧問、管理人才等方式,幫助其政府、企業等機構開展能力建設,增強與基礎設施發展相匹配的運營能力。否則,原本是讓當地受益的專案,由於缺乏良好運營管理,或成為不斷虧損的「資金黑洞」,可能造成「中國人花錢辦了好事,但收穫質疑」的局面。

瓦努阿圖遇到的問題可以說是中國在推進「一帶一路」建設過程中碰到的一類問題的縮影。中國的對外交往一向堅持不干涉內政原則。該原則是上世紀50年代中國和印度等國共同宣導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核心內容之一。但是隨著全球化深度開展,一國國內事務向世界溢出、擴散的現象日益突出。更重要的是,中國國家利益向海外拓展的範圍和力度與日俱增,海外利益保護需求日益強烈。不干涉內政原則的內涵和條件應當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中國作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首倡國,有責任也有能力順應世界形勢的變化和廣大發展中國家新的需求,對不干涉內政原則做出實事求是的創新解釋,鞏固自身及發展中國家在此領域的話語權。在此背景下,建設性介入概念應運而生。建設性介入是在經當事各方同意的前提下,積極參與當事方國內事務,幫助推動事態向有利於當事各方且符合國際公平正義原則的良性方向發展。建設性介入是對不干涉內政原則政策上的豐富發展和哲學上的積極揚棄,集中體現了奮發有為、合作共贏的時代精神。實際上,中國的一些新做法得到了相關國家的廣泛歡迎和支援,這些事實國際主流媒體目前還是「看不到」或者「視而不見」的。但這個事情如果能夠持之以恆地堅持下去,那麼最終相關的聲音肯定會從「一帶一路」建設的各個具體的點彙集起來,形成新的「大合奏」,促成更加合理的國際規範。

當然中國在接受和改善既有治理體系和規則的過程中自身也會產生一些變化,不僅是中國在建構世界,世界也在改變中國。像剛才吳國鼎老師談到的「競爭中立」,李克強總理在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提到了相關問題。其實中國的國企改革就是朝這個方向走的,如原先是「國企辦社會」,企業承擔了治安、教育、培訓、醫療等多重職能,沒有國家補貼無疑是難以承受這麼沉重負擔的。在國企改革的時候,這些方面的包袱全都被甩出去了,這實際上就是在朝「競爭中立」的方向走,只不過之前中國沒有用這個概念來闡述自己的改革。現在中國也開始接受「競爭中立」這個概念。在這個過程中,一方面需要用中國已有的實踐來充實和闡述這個概念,另一方面也要借助這個概念及其背後的國際經驗來推動國內改革。這樣才能實現國內制度與國際規範良性對接。

(任琳、馮維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