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報》的「精神污染」案

《故事報》「精神污染」冤案,開端於1983年秋,至今已經過去27個年頭。時至今日,世人只知《故事報》當年發表了淫穢作品,卻不知道原來這是一起子虛烏有的冤假錯案。分管意識形態的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胡喬木,於1994年春做出檢討和道歉。胡喬木雖曾給撫順市委打了電話,市委也做了詳細記錄卻就是不公佈真相,不原原本本地向下傳達胡喬木的檢討和道歉。

《故事報》當年由撫順市群眾藝術館主辦。被誣為精神污染時,每期發行量已高達260萬份。1983年秋,報紙還在正常運行當中,大禍突然從天而降。

那天下午快要下班的時候,市委宣傳部打來電話,要編輯部準備好從創刊到最近一期的整套《故事報》,準備兩套,分別送市委宣傳部和省委書記郭鋒處。第二天一上班,市文化局黨委書記與幾名本局的同志,來到《故事報》編輯部,嚴肅宣佈:《故事報》暫時停刊整頓。隨後,省委工作組也進駐。

編輯部緊急集合開會。一開始就直奔「主題」:《奉天拆白黨》一稿是怎樣出籠的?報紙編委、編輯楊尚青介紹:「拆白党」系自然來稿,作者瀋陽人,其他情況不詳。稿件首先由他審讀,提出備用。他在發稿單上簽有審讀意見,大意是:我們不要過多地刊發現實生活中陰暗面的作品,應注意挖掘一些揭露舊社會黑暗的作品。這篇稿子可考慮刊發,一時尚拿不准,可開個會,大家議一議(大致回憶)。他將稿件簽完,就出差到外地著手建立發行站去了。二十多天后,他回到編輯部,《奉天拆白黨》已經見報。他還特意找出發稿單,見上面由編輯部主任、主編、支部書記、藝術館館長均分別簽字:同意。同意尚青意見。同意可以發表。

楊尚青介紹完情況,即建議,將原發稿單調出查驗。主編金某在惶惶不安中,從檔櫃裏拿出所有稿件檔案。經查,所有刊發過的稿件,均一一存檔,唯獨《奉天拆白黨》的發稿單缺失。楊尚青預感問題嚴重仍緊追不捨,無果。楊繼續緊追,要金某作出解釋,金囁嚅著說,這個發稿單丟失,原因我不清楚。稿單上原有簽署意見,我記不得。此時,支部書記高鳳奎發言說,楊的回憶基本屬實。

看看天色已晚,主持會議的原文化局黨委書記馮志恩宣佈散佈。

三十年後,楊、馮均已離休。一天朋友聚會,楊偶遇馮志恩,當年與《故事報》冤假錯案有利害關係的金某已過世,胡喬木也逝世,楊便毫無顧忌地向馮問起當年關於「拆白党」發稿單存檔不翼而飛的事件,當時為什麼正追到關鍵時候,馮竟突然宣佈散會呢?馮說:「當時呀,明鏡似的,那發稿單除了金某故意藏匿或銷毀,還會有其他別的結論嗎?組織上已經心知肚明瞭,在當時要讓他承認這個事實那是不可能的。你知道,他與你不同,出事之後,他非常害怕。他的父親是被人民政府鎮壓的,他本人又是摘帽右派。後來藝術館所以讓他擔任主編,是因為他對故事比較熟悉、熱心。想不到突然發生這麼嚴重的事情,他能不緊張嗎?」

《故事報》被誣為「精神污染」,起因是上海藝術館的兩個人,給上海《解放日報》寫了所謂的揭發檢舉材料,《解放日報》發了內參。說撫順《故事報》發表了許多不健康、對讀者有毒害的作品。其中有《奉天拆白黨》一稿,詳實地介紹了舊社會嫖妓的全過程。胡喬木不調查,不調閱涉案作品,就在內參上作了批示:如查實,編輯、作者、發行人員,均應按刑法嚴肅懲辦。

據事後聽說,遼寧省委書記郭鋒曾打電話詢問中央領導人批示以《故事報》為典型反對「精神污染」,有何政治背景,但沒有獲得確切的消息。郭鋒一面打探消息,一面審讀已經出版發行過的幾十期《故事報》。審讀完畢之後,告訴省委宣傳部,並未發現黃色的東西,我看頂多也就有些灰色罷了(大意)。緊接著,重點審讀「精神污染」代表作《奉天拆白黨》的省、市兩級工作組也先後傳來消息:「奉天拆白黨」非但沒有舊社會嫖妓全過程的黃色內容,而且應該說不失為一篇優秀作品。在全部已經出版發行的《故事報》作品中,也未發現有不健康乃至黃色描寫的作品。但省委宣傳部的一些同志卻主觀臆測,胡喬木作為中央主管意識形態的中央領導同志,決不會空穴來風,更不會在無事實依據的情況下,輕率地作出如此重要的批示。於是便將撫順市委宣傳部分管報刊出版工作的副部長杜賢書叫去,進行談話追查,先對其進行「忠誠」教育,然後以勒令的口吻,令杜賢書負責追查、交出有精神污染內容的另一種版本的《故事報》。杜賢書當時對此雖然有些義憤填膺,卻也不敢辯駁,另外,他心裏也多少有點七上八下,但最後,他還是在省委宣傳部同志面前,斬釘截鐵地說:「我敢以一個共產黨員的稱號保證,《故事報》絕對沒有第二種版本。絕對沒有!」

此時,從中央宣傳部來的一位新聞局長到撫順坐鎮。隨後,北京新華總社派來兩名女記者。在採訪完市委書記、宣傳部、文化局和《故事報》主編金某等一干人之後,兩人又堅持要採訪楊尚青。聽完楊的採訪介紹後,兩人與楊熱情握手道別。

兩記者回京後,新華社對《故事報》「精神污染」事件,並未發表任何文字。

但《遼寧日報》社的一位元記者到撫順採訪其他方面的消息,恰遇《故事報》主編金某,金某就主動向其「介紹」,楊尚青有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作品的「背景前科」。因此,《故事報》發表的一些有問題的作品,大部分都經他編發,云云。事後,《遼寧日報》便以《水正落,石欲出》為題,在一版刊出該報記者的採訪。稱楊有寫過「違背四項基本原則」作品的前科,因此《故事報》有問題的作品大都由他「編發」云云。

第二年春,「污染案」悄悄有些平息。因為查無實據,楊便首先拿起法律武器,將《遼寧日報》采寫「水正落,石欲出」的記者告上瀋陽中院法庭。法庭雖然接了案,卻也覺得無所適從。因為上牽中央、胡喬木,下涉中央遼寧省委的機關報,無奈只好傳當事記者到庭,進行所謂「調解」。

法庭上,該讀者表現得非常「謙和」。楊問他,什麼是編發?與簽發有何區別?又問他,楊寫過什麼「違背四項基本原則」的作品?發表在何處?該記者一律答以「我有愧」,從不正面答復。並稱,他到撫順原有別的採訪任務,只是在某一個場合,偶遇《故事報》主編金某,就順便採訪了他。回到報社,向趙總編進行彙報,總編批示:立即見報。第二天,就在《遼寧日報》頭版刊發了。

當時,「文革」剛過,百廢待興,瀋陽中級法院對此類案件也感到束手無策。只好調解為當事記者向楊道歉,報紙表態,只能以刊發由楊撰寫不涉及《故事報》內容的稿件,以示「平反」。這段事背後還有另一番緣由。

一年前,金某未經編輯部討論,下聘書將上海《故事會》某主編聘為《故事報》顧問,並邀來撫順向編輯部講課。此舉遭到以楊某為首的部分人的抵制,可能是此事觸發了上海兩名告狀者。

原來兩名告狀者均為上海藝術館上海《故事會》的工作人員。當時上海《故事會》的發行量向上增長,撫順的《故事報》也長驅直入上海,在上海佔有了相當一部分讀者。也許是他們為了保住自己的陣地,先投書《遼寧日報》,並未引起重視。幾日後,以杜撰出的所謂「精神污染」的「事實」,向上海《解放日報》投書。胡喬木根據《解放日報》的「內參」,做了「嚴厲」的批示。

楊尚青在結束了對《遼寧日報》記者的訴訟之後,先後給胡喬木寫了三封信,不見隻字回復。但撫順市委從宣傳部的三位部長到市委書記劉振華、副書記祁茗田,突然有如走馬燈一般,紛紛找楊談話。有的甚至將楊帶至縣裏或北京進行談話。有的安撫,有的撇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楊尚青又給中紀委書記陳雲寫一封申訴信。信發出後的第十一天,楊忽然接到發自北京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掛號信件。

楊將中紀委來信及市委宣傳部接胡喬木電話記錄抄件,一併交當時的市委書記劉振華,要求公開見報,為《故事報》及部分被誣作品平反。並提出,撫順《故事報》應對上海的兩個誣告者進行司法訴訟,要求賠償,劉振華說:「讓我考慮考慮吧!」後劉調任山西省副省長,當然就再無下文了。

胡喬木通過中紀委的復信,聲稱他並未收到寄給他的三封信。

半年之後,市委決定《故事報》復刊。組織上決定,《故事報》仍由金某任主編。

報紙雖然復刊了,雖然有驚無險,但發稿更小心了,一些稍有鋒芒的稿件都被退稿。復刊時只發行不到3萬份。後來,這些被退稿件,大都被發現刊載在其他故事報刊上。復刊後十餘年一直未超過5萬份。一蹶不振,實在無奈,於2009年夏天宣佈停刊。

(高躍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