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當局預先為因應敗選作準備?

民進黨黨團昨日恃仗席位絕對多數的優勢,趕在「立法院」本會期的最後一天,三讀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三條文草案》,明定兩岸政治協商簽署協議,須經「國會雙審議」、並舉辦「全民公投」複決通過後,才能簽署、換文,由「總統」公布生效,其「門檻」比照「修憲」。該條文還規定,「主權國家」地位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毀棄或變更,不得作為政治議題談判及協議項目。

民進黨當局的這項最新修法,使得今後兩岸政治協商根本就不可能進行並簽署協議,因為必須經過「國會雙審查」和「公投」。其中「雙審查」是,「行政院」先向「立法院」提交協議締結計劃,經全體「立委」的四分之三出席,及出席「立委」四分之三同意才能開啟簽署協議的協商。協議若順利簽署,只能算「草案」,還要經四分之三「立委」出席,及出席「立委」四分之三同意,再進行全民公投」,才能公布生效。

對此,國民黨中央發出新聞稿指出,民進黨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進行不合乎比例原則的修改,已成為實質上的「兩岸斷絕關係條例」。國民黨指出,由於政治協議的範圍廣泛且無法明確定義,新法將會造成兩岸簽署任何協議,恐比「修憲」還困難,未來兩岸經貿文化及各層面的交流互動及產業投資、跨域工作權益等,都會造成嚴重影響。蔡政府為掩飾執政不力,透過製造兩岸對立,再轉換為選舉動力,此類「鎖國」之舉將加速台灣被邊緣化,也讓兩岸和平互動的機會更渺茫,請蔡政府回歸正軌,別讓台灣走上絕路。

國民黨中央的批評當然在理,不過,倘是逆向思考,這項修法其實在實質上卻是已經預見到民進黨將會在明年一月十一日進行的「總統」和「立委」大選,將會遭遇大敗,因而就趁著民進黨現在仍然是處於「完全執政」的有利條件,為兩岸政治協商並簽署協議設下極高的「門檻」,防阻國民黨重新執政後,與對岸進行政治協商並簽署兩岸和平協議。

實際上,《兩岸關係條例》已經明文規定,台灣地區各級地方政府機關(構),台灣地區的公務人員、各級公職人員或各級地方民意代表機關,非經陸委會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構),以任何形式協商簽署具有公權力或政治協議。也就是說,台灣地區任何政黨及團體和人士,在未有得到陸委會授權之下,不能與對岸任何機構和人士簽署涉台灣地區公權力及政治協議。

正因為《兩岸關係條列》有此規定,二零零五年國民黨主席連戰到大陸訪問進行破冰之旅時,與胡錦濤達成的五項願景共識,也避開了「協議」的形式及術語,而是以發表「新聞公報」的方式,甚至是「無標題文件」,只是在內文中闡述國共兩黨的「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及其五項追求目標,而沒有公權力。此後歷屆「國共論壇」,即使是在馬英九掌權那八年,也沒有簽署任何協議。

反而是陳水扁曾經與宋楚瑜在台北賓館密談,達成十條協議,授權宋楚瑜到內地到北京商談,因而宋楚瑜的首次大陸行,就叫「搭橋之旅」。但可能是宋楚瑜不忿連戰搶在他之前登陸,也可能是他要籍著有陳水扁的授權而讓「兩岸一中」固態化及在台灣地區具有公權力,當然更可能出於他的本意,發表了比連戰「更激」的言論,而遭到陳水扁直接否認此舉代表他本人。

而在現時民進黨再次執政的條件下,拒絕承認「九二共識」的民進黨政府,自己根本不可能與對岸進行涉公權力及政治議題的談判,即使是有此意願,對岸也因其拒絕承認「九二共識」而將不會同意進行兩岸政治談判。在此情況下,民進黨當局也根本不可能授權台灣地區任何政黨、團體的任何人,與對岸進行涉公權力及政治的議題的協商並簽署協議。即使是有台灣地區的政黨、團體、人士與對岸在未經授權之下與對岸進行涉公權力及政治議題的談判並簽署協議,一方面由於得不到授權而不具公權力,無法落實執行,而且更重要的是,陸委會將會根據《兩岸關係條例》的規定,予以高額罰款處理,甚至是追究行政及刑事責任。這本身就具有足夠的阻嚇力。因而在此情況下,蔡政府再「加碼」增加「國會雙審查」及「公投」複決的極高「門檻」,就不啻是「法國大餐——多舊魚」。

實際上,在明年五月十九日蔡英文卸任之前,或明年一月十一日仍是民進黨候選人,無論是蔡英文還是賴清德當選之後,一個拒絕承認「九二共識」,另一個自認是「務實台獨工作者」,又怎可能會親自或授權自己的團隊或其他政黨、機構及人士與對岸進行政治談判?即使有,民進黨人就必會認為其背叛了「台獨黨綱」,可能會運用《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中的「罷免權」,發動「總統罷免案」。

既然在民進黨執政時期,根本不可能親自或授權任何政黨、機構和個人與對岸進行涉台灣公權力及政治議題的談判並簽署協議,因而這再加設這極高的「門檻」,就不是打算在民進黨執政時使用,而是預先為阻擋極有可能在明年一月十一日的「總統」和「立委」大選中重新實現完全執政的國民黨,與對岸進行涉台灣公權力及政治議題的協商並簽署協議而設定。也就是說,民進黨當局已經預知自己將會在二零二零年「總統」和「立委」大選中慘遭大敗,而國民黨勝選並再次執政後,勢必會在與對岸恢復兩岸事務性協商的基礎上,進行涉公權力及政治議題的談判。因而就預先設定極高的「門檻」,讓屆時的國民黨政府無法與對岸進行政治協商並簽署協議。

實際上,朱立倫昨日就表態說,如果他在明年一月當選「總統」,必將會邀請習近平主席到金門島進行會談,並發表和平宣言。相信,其他國民黨籍的「總統」參選人,在當選並就任後,都將會這樣做。屆時,民進黨當局昨日通過的「惡法」,就能發揮阻嚇作用了。

不過,倘在明年一月的大選中,國民黨能夠象二零零八年那樣,不但是重新進駐「總統府」,而且也獲得「立法院」的多數議席,再次實現完全執政,新任「總統」無論是韓國瑜還是郭台銘,都必將會認真吸取馬英九那種「先經後政」以至是「只經不政」,及委任台聯黨「不分區立委」賴幸媛出任「陸委會」主委的教訓,並充分利用「立法院」的多數優勢,刪掉上述條文,將被顛倒的法規再顛倒過來,在已經執行「胡連會」《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五項任務的第一、三、四、五條的基礎上,正式執行第五條:「促進終止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促進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建構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架構,包括建立軍事互信機制,避免兩岸軍事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