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勸返外逃貪官的中間人

前些日子,電視專題片《紅色通緝》的播出又迎來一波「追劇」潮,片中國際追逃追贓背後鮮為人知的故事中,提到了一個詞一中間人。其實梳理國內諸多勸返外逃人員案例可以發現,中間人在其中往往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卻也帶有不少神秘色彩,他們到底是誰,如何履行這一使命?

誰來當中間人?

記者瞭解到,目前,我國採用的追逃方式主要有三種:引渡、遣返和勸返。其中引渡必須是兩國之間有正式締結的引渡條約;遣返雙方要簽署司法助協定,同時以被遣返人自願和構成非法移民為前提;勸返則是通過對外逃人員開展說教育讓上其主動回國接受處理。

中央追逃辦1月9日通報,「天網018」行動全國共追回外逃人員1335名,其中勸返500人,成為最主要的追逃方式。不少地方也在持續加大勸返力度,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去年的報道,山東省委、省紀委監委「精準確定中間人,先後多次組織人員赴外勸返,面對面溝通交流,強化政策感召、親情感化」。「中間人」一間,也常出現在眾多案例報道中。

那麼問題來了,中間人到底是誰?有專家告訴記者,中間人主要包括外逃人員的親屬和朋友,由他們對外逃人員進行勸說,轉達辦案人員的意見,待時機成熟,檢察機關再聯繫外逃人員。

2015年回國投案自首的安徽淮南江氏啤酒公司原總經理葛寶偉曾因行賄外逃,淮南市檢察院在跟蹤查詢其資訊時發現,在七年時間裏,葛寶偉的愛人基本上每半年出入國境一次。辦案人員就是通過對葛寶偉的愛人開展勸導工作,最終促使他決定回國。

同樣以妻子為突破口進行勸返的例子還有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原股長李華波。從2006年開始,李華波轉出境外賭博資金高達9850萬元人民幣,後舉家移民新加坡。在勸返李華波的過程亡,其妻子徐愛紅成為關鍵,據報導,經過溝通,徐愛紅主動打電話給辦案人員要求談回國事宜,並寫下自首書,同時表示將勸說丈夫李華波自首。2015年1月,徐愛紅攜兩個女兒回國自首。李華波後也自首。

除了配偶,外逃人員的子女也常作為中間人出現。1999年,原昆山開發區建設集團公司掌蛇人畫艮出逃,一度音訊全無。在其外逃的第16年,辦案人員在春節前一周與戴林根的兩個女兒分別聯繫,講明政策形勢和利害關係,希望她鑛兌父親早日歸案。

彼時,戴林根得知中央「獵狐行動」計畫的開展,特別是兩個女兒的傳話,讓他在反復思想鬥爭後,於2015年春節前2天自首。歸案時已年過七旬。

陳青平自首則是其兒子發揮了主要作用。2014年,陳青平在浙江省玉環市民政局局長任上外逃,不過他並沒有逃往境外,而是化身攝影「驢友」,輾轉大西北,借住農民的房子。2016年8月,專案組人員專程驅車至杭州,來到陳青平的獨子家中,結合刑法修正案告知職務犯罪定罪量刑方面的變化,規勸陳青平自首。一個月後,他就主動踏上了回家的路。

「最痛苦的,莫過於思念家人的時候,有些話語都已到了嘴邊卻無法吐露,只有讓兩行熱滾滾的淚水陪伴著我。」投案自首後,陳青平潸然淚下。其實通過梳理可以發現,在外逃人員自首後的懺悔中,大部分都會提及對家人的思念。

如何找到中間人

如何確定中間人,考驗著辦案人員水準和耐心,也考驗著他們對外逃人員的了解程度。原北大資源集團總裁葉麗寧私分國有資產敗露後,於2009年經香港逃往英國。

辦案人員分析葉麗寧的性格特點,發現對家庭的渴望和對父母的愧疚之情是她的「痛點」,如果能夠爭取到葉麗寧家屬對追逃工作的支援和配合,對其勸返工作能起至半功倍的效果。於是辦案人員一方面向葉麗寧的親屬、同學、朋友傳遞寬嚴相濟的追逃政策,另一方面積極尋找可以信任的中間人向葉麗寧宣講法律政策。

2017年6月,辦案人員接到了葉麗寧打來的越洋電話,她表達了回國自首以及通過國內的父母積極協助退贓的願望。幾天後,外逃8年的葉麗寧投案自首。

縱觀各種公開資料,都對中間人下筆不多,可以確定的是,發揮作用的中間人往往不在少數。迄今為止外逃時間最短的福建省龍岩市原天成房地產開發公司董事長黃水木,於2014年5月倉皇出逃印尼、新加坡,同年7月被公開發佈的「百人紅通」列為第38號,2015年7月便被追捕到案。有報導透露,公安機關對黃水木的關係人分六類開展排查,共摸排境內外、關係人近千人,準確分析其生活嗜好、心理動態等情況,為成功勸返奠定堅實基礎。

而上文提到的陳青平,也不止其兒子發揮了勸返作用。報導稱,專案組多次找到陳青平的家屬、親友,規勸其投案自首,同時密切關注其家人的一切動向。

辦案人員還「劍走偏鋒」,有一幫人打著各種社會關系名義來打探陳青平的案情,按照規定相關資訊當然要保密,但考慮到該案的特殊性,專案組決定轉變工作思路,以這些前來說情打探的人為突破口,間接釋放追逃勢在必得、唯有自首才是出路的信號。

至於如何開闢確定中間人的管道,我們還可以在《中國紀檢監察報》的一篇報導中找到思路,其中提到福建省發揮海外僑胞多、華僑社團組織緊密、在當地人熟面廣的獨特優勢,通過海外僑團、商會等民間組織摸排外逃人員基本資訊及社會關係,廣泛開展思想動員、政策宣傳和鄉情感召。聯合省僑聯等部門建立涉僑案件溝通協調機制,關鍵時刻發動愛國僑領出面承諾提供擔保,促進成功勸返,節約司法成本。

中間人之外,還有更重要的措施

在勸返外逃人員的過程中,單純的勸返以及做「中間人」的工作並非完全奏效。力、案人員需主動跟相關國家;和地區執法機構協商合作。李華波回國自首前,最高人;民檢察院通過公安部向國際刑警組織請求對李華波、徐愛紅夫婦發佈紅色通緝令,並向新加坡國際刑警發出了協查函。而新加坡法院法官三次發出凍結令,凍結李華波夫婦價值共計545萬新元的涉案財產,李華波甚至一度在新加坡被監禁。

查閱以往報導就能發現,外逃人員的生活水準其實沒什麼提升,反而基本都會消費降級再降級,有些人的生活狀況只能用一個字形容——慘。

蔣謙任武漢市城市排水公司拆遷協調部原部長期間,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獲利1400多萬元。他自知一旦;暴露後果嚴重,2008年,就和妻子辦理了加拿大投資移民,3年後逃往加拿大。不過蔣謙沒有想到,外逃幾年後竟然陷入了連溫飽都難以保障的境地,靠給人鏟雪打工謀生,吃了一年多的麵條。

2016年初,蔣謙案被列入中加第一次反腐敗追逃工作組會議重點案件,

通過兩國司法合作,蔣謙在加拿大的合法身份被吊銷。在絕望的生活中,他通中間人聯繫系了追逃工作組,表示願意回國自首,並於2016年9月投案。

任標外逃後的日子也不好過,他曾是8家企業的實際控制人,2014年任標攜妻兒外逃,輾轉至越南、柬埔寨、英國等國家,最後抵達加勒比地區某島國,以投資移民的名義取得當地綠卡。

任標在島國「混」得並不好,和妻子只能做做顧問工作。當地高出美國2-3倍的物價、每月3000美元的高昂房租,加上孩子上學,使得任標的經濟壓力相當大。

2018年4月,中央追逃辦發佈《關於部分外逃人員藏匿線索的公告》,22名「百名紅通」的藏匿地址被公佈,任標位列其中。惶恐不安的任標夫妻不得已,選擇搬家。顛沛流離的生活,讓任標開始動搖,他通過中間人,透露出回國自首的意願,最終成為《公告》發佈後首名落網的「百名紅通」。

此後,國家監委、最高法、最高檢、外交部、公安部聯合發佈《關於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據統計,《公告》期間(8月23日至12月31日),全國共計從46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441人(含117名國家工作人員),其中主魂錄165名。

同時,國內相關法律制度也在不斷完善。2018年10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建立了刑事缺席審判制度,規定對貪污賄賂犯罪案件罪犯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的,可以缺席審判,從而確認海外在逃腐敗分子的罪犯身份,為開展國際反腐合作、拘捕在逃罪犯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據。

(馮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