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補強「五年規劃」內容惟仍有不足

澳門特區政府上周四公佈《五年發展規劃》附件-《澳門特區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深度納入澳門特區《五年發展規劃》,落實與國家總體規劃對接,並細化到年度施政工作之中。因而《附件》遵循《五年發展規劃》所設定的基本原則,與《五年發展規劃》的八大發展戰略相結合,並緊扣特區政府年度施政報告方向。《附件》由引言和四部分組成,包括,一、健全統籌協調機制;二、提升民生綜合水平;三、合力推動經濟發展;四、協同促進社會善治。並分設十四個專欄,涵蓋特區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各領域的重點工作,包括共建大灣區優質城市、促進教育發展、推動青年到大灣區創新創業就業、推動大灣區科技創新、促進跨境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建設綠色宜居城市、建設文化交流合作基地、加快建設宜遊宜樂城市、推動特區經濟適度多元、協助中小企業開拓發展、助力居民到大灣區就業、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建設、促進公共治理交流學習,以及強化法治交流合作等。

特區政府公佈《五年發展規劃》附件-《澳門特區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很明顯是針對《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補強牌」。實際上,在《五年發展規劃》公佈時,國家尚未正式推出《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但在中央公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時,卻又剛好是在《五年發展規劃》的實施期限內,如果未能將兩者有機地結合起來,甚至是作出「分割」,就將是政治敏感度嚴重不足的表現,將為對崔世安卸任行政長官之後的政治安排,帶來不便。因此,這個《澳門特區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公佈,頗為及時,也恰到好處。

另外,由於特區政府政策研究和區域合作局的前現任主官任職前的成長背景,及專業能力尤其是對中央決策的領悟能力,可能會有一定程度的差異,因而「新官上任三把火」,與時俱進」地對《五年發展規劃》進行補強。當然,由於《五年發展規劃》是經過社會公眾諮詢,並由特區政府鄭重通過的,並出於尊重參與者的辛勤勞動成果的考量,還有文字編輯方面的技術原因,也不能直接加入到《五年發展規劃》的本文中去,因而是以「附件」的方式增補,其範式有點類似「增修條文」。

實際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習近平主席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國家戰略,充分體現中央對粵港澳合作的高度重視和關懷。為此,中央成立了「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首次參與國家層面的工作,擔任該領導小組的成員。而澳門特區政府也緊接著正式成立「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工作委員會」的頂層設計架構,落實參與大灣區建設的組織領導,推進相關體制和機制的建設及路徑。澳門決心按照中央統一部署,把積極參與大灣區建設的決心提升到規劃化和全局化的政策性層面,根據國家所需、發揮澳門所長,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深度納入《特區五年發展規劃》,落實與國家總體規劃對接,並細化到年度施政工作之中。在堅持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嚴按基本法辦事的原則基礎上,建立健全以中央「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的頂層設計、統籌部署為主軸,以澳門「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工作委員會」的工作方針為基礎,以配合廣東省合作路向為助力的整體統籌協調機制,構建自下而上、協調平衡、從上到下、上下溝通、由點至面、點面結合的綜合循環系統,就是應有之義。

《澳門特區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闡述的健全統籌協調機制、提升民生綜合水平、合力推動經濟發展、協同促進社會善治等要旨,及共建大灣區優質城市等十四個分目,就是密切結合澳門的實際情況,與《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有機的結合起來。

但似乎是仍有未能「跟足」、「緊貼」之處。實際上,最近澳門中聯辦主任傅自應考察了好幾個工程項目,包括粵澳新通道(青茂口岸)建設工地,也包括乘船考察澳門八十五平方公里水域,以及內港擋潮閘擬選址位置,並聽取有關情況介紹。傅自應主任指出,特區政府運輸工務範疇工作職責與澳門特區民生息息相關,在未來澳門經濟轉型發展中,運輸工務範疇各部門使命光榮、任務艱鉅、責任重大。中央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將一如既往地支持特區政府和運輸工務範疇各部門依法施政,為澳門「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作出新的貢獻。按照一般的思維邏輯規律,這幾個項目可能是中央極為關注的項目,而且也極有可能是今年十二月二十日,習近平主席蒞臨澳門特區,主持慶祝澳門回歸二十週年大會及第五屆特區政府就職儀式後,系列考察參訪活動中將會考慮的項目,或是澳門中聯辦申報的項目。而《澳門特區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則未見有較多的闡述。可能是因為《五年發展規劃》原本已有,也可能是《澳門特區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公佈時,距離傅自應主任考察這些項目只有不到半個月,來不及就此展開並收錄進去。

但只要聯想到,特區政府曾經放風,粵澳新通道(青茂口岸)建設可能趕不及在今年底完工,這就可能會造成某些困擾。因為習近平主席來澳,「循例」要為新項目落成進行剪綵時,就將無綵可剪--倘是連輕軌氹仔段也來不及通車的話。而輕軌氹仔段是澳門特區的「內項」,在尚未能與廣珠城軌延長線尤其是橫琴口岸接軌之前,反而屬於「粵港澳大灣區」項目的粵澳新通導更顯重要,何況在《五年發展規劃》中,也敲定是爭取在二零一九年內完成,這也是行政長官崔世安赴京述職,匯報《五年發展規劃》時,向中央打了包票立下「軍令狀」的。因此,傅自應主任的考察,不但是「敲邊鼓」,而且還是為「軍令狀」的執行落實予以跟進監督。

八十五平方公里海域的利用,政策局的主官曾經透露過「第四空間」的概念,但並未有具體規劃。這是關係到澳門的可持續發展,尤其是在澳門仍遇到某些困難阻滯之下,尤其是澳門青年到大灣區九城市創業就業,將會遇到無法像在澳門時那麼方便地使用網絡媒體社交工具的衝突矛盾,還有部分在內地居住地澳門居民在參與澳門的公職選舉活動,卻不可能在居住地宣傳政綱等等困擾之下,盡快利用八十五平方公里的海域,進行適度填海,就是在一定程度上的「解困」之舉。

還有,在維護國家對澳門特區防務領域的主權管轄,及在解放軍駐香港部隊有海軍、空軍編制的比照之下,澳門駐軍卻沒有海、空軍的編制,就顯得中央對澳門特區的全面管治權是尚未完全到位的,有必要全面化補強。畢竟,澳門的空域是屬於廣州航空情報區,而周邊水域則是屬於南部戰區南海艦隊,應當配備海空軍。現在未能配合,是受到空間土地所限。實際上,早年澳葡對澳門實施殖民管治時,是有海軍及空軍的。既然如此,國家對澳門特區的防務,也應當是全面的,也應像香港特區那樣有海空軍。而八十五平方公里海域,在填海工程後,就宜預留土地提供給駐軍作修建機場(直升機)及軍港(小型艦艇)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