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程度綜合能力 考試合格率為五成

【本報訊】本月19日出版的《特區公報》刊登了高等專科學位程度的綜合能力評估開考的最後成績名單,是次開考是按新修訂的第232017號行政法規開展的第三個以學歷程度進行的綜合能力評估開考,共有6,444名准考人,考試於本年4月28日舉行,出席率約六成;綜合能力考試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50分或以上評為合格,50分以下評為不合格,考試合格率為五成。

筆試合格者三年內可報考技術員、統計技術員、翻譯員(僅第一職等)、文案(僅第一及第二職等)及督察(第三職等或以上)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

是次高等專科學位程度綜合能力評估開考的成績有效期為三年,取得“合格”成績的投考人,自本月19日起3年內,只要符合法定要件,除可報考公共部門為填補技術員、統計技術員、翻譯員(僅第一職等)、文案(僅第一及第二職等)及督察(第三職等或以上)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外,亦可直接報考學歷要求較低的技術輔導員等職程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

根據第232017號行政法規的過渡規定,已於2017年年中公佈綜合能力評估程序成績的高級技術員職程考試的“合格”人士,以及於今年三月公佈的學士學位程度綜合能力考試成績“合格”人士,均可自有關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三年內,直接報考由用人部門開展的填補上述職缺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