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二十戶海一居業主 未登記無法申請置換

【本報訊】有原海一居業主申請購買置換房,但由於購買樓花時沒做物業登記,而不獲置換房資格。海一居業主團體表示,期望政府正視業主訴求,幫他們解決物業登記問題。

疏忽不懂物業登記

政府在日前推出置換房計劃,擾攘多時的海一居事件,本以為有新希望,但在日前有原海一居業主反映,由於當時不知道要申請樓花買賣合同的物業登記,導致現時登記購買置換房時,被都更公司拒之門外希望再次破滅。

登記才能核實樓花業權

法務局也發新聞稿回應根據《樓花法》,海一居在2015年底被宣告失效,業主們可以在超過一年半時間內,申請物業登記。而只有進行了登記的業主,才能確認樓花買賣合約的真實性,再申請購買置換房但無奈,至少20戶原海一居業主,在當時對物業登記毫不知情,即使已經繳納印花稅如期還銀行貸款,都無法被認可是樓花業主而目前也不能重新登記。

高銘博也指出,希望政府能夠妥善解決,這批沒有進行物業登記的原海一居業主,應該如何購買置換房,正視業主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