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增消委會權限

【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細則性審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法案。

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會後稱,社會一直關注民生必須品包括豬肉、石油產品等的價格是如何產生,但消委會並無權限收集有關資訊,過往向企業索取價格數據時更曾收到律師信,新法將會增加消委會在這方面的權力,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法案建議,若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的商品價格存在強烈波動或不合理高企,消委會有權收集最新、客觀及完整的資訊,以便研究及調查該價格形成的原因;除了經營者外,製造商、進口商、經銷商及其他參與生產或經營環節的服務提供者,亦有義務提供有關資訊。同時,有關單位不得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覆行義務。

何潤生稱,本澳部分民生必須品出現壟斷情況,例如「點解石油產品加快減慢?豬肉進口時價格相對平穩,點解到咗零售價就高於鄰近地區?」他相信新法生效後,消委會將來有權限對有關價格的形成進行更深入調查,從源頭得知價格形成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