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慎監管經屋管理費

「薪酬不見漲,管理費卻漲四成!」堅叔放工一踏進家門,便馬上向太太堅嬸嘮叨著。

「甚麼事令到我家老爺如此不爽?」堅嬸從廚房走出來向丈夫了解情況。

「剛才發現管理公司張貼了調升管理費的公告,由1月1日起我們的管理費將加至326元,加幅超過四成,真是豈有此理!」堅叔把心中的不滿連珠炮發地宣洩出來。

「四成?即加近一百元那麼多,我們大廈屬經濟房屋,房屋局還有300多個單位,這加幅有獲房屋局同意嗎?」堅嬸問道。

「別提房屋局了,管理處說是房屋局代表在業主大會上投票贊成有關加幅的。我懷疑房屋局有偏頗,縱容管理公司隨意調整管理費,明天你就陪我到廉政公署投訴!」堅叔甚是不滿。

廉署接獲堅叔的投訴後,隨即作出跟進。經調查,2015年年底大廈管理公司向房屋局提交方案,建議將管理費由澳門幣240元調升至316元,由於管理費加幅與工資上漲幅度相若,故局方同意有關方案。隨後,管理公司在大廈張貼召集分層所有人大會的公告,邀請業主商討及表決加價方案,但公告載明調整後的管理費為326元,管理公司解釋多出的10元是天線費,有關解釋獲房屋局接納並投票贊成自2016年1月1日起每戶管理費為326元。

但廉署發現,2016年前大廈住戶每月支付的管理費是230元,並非是管理公司聲稱的240元;此外,之前230元的管理費中已經包含了10元的天線費,因此按照工資上漲的比例計算,調升後的管理費理應是306元,而不是326元,大廈業主每戶每月多付了20元的管理費。此外,廉署還發現另外兩棟經濟房屋大廈管理費的調整存在同樣的問題,三棟大廈共有4,416個單位,截止至2018年年底,涉及的不合理收費約為317萬元。

廉署認為,房屋局不應在之前每月繳納管理費的數額及包含的服務都未弄清楚便接受管理公司加價的理據和建議,因為這不僅關係到公帑的合理使用,而且影響到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房屋局接納廉署的意見,並著手處理三棟大廈管理費的不合理加幅的問題。

(廉署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