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士法實施兩月 警檢控百五違規的

【本報訊】治安警消息,俗稱“新的士法”的《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於本年6月3日正式生效至今已達兩個月,治安警察局持續派員到本澳各區巡查及打擊的士違法工作,自上述法律制度生效至2019年7月31日為止,共檢控了149宗的士違法行為,當中107宗屬該局處罰權限並由該局跟進處理,包括有43宗濫收車資、29宗拒載、7宗議價,此外還包括“無適當放置的士識別牌”、“未將乘客遺留的物品通知及送交治安警察局”、“無適當展示的士駕駛員證”、“載客時以不適當或不合法的車速行駛”、“無啟動計程錶載客或完成行程無停止計費”等28宗違法行為。

由此可見,在“新的士法”生效後及警方持續嚴謹態度執法下,的士違法情況與去年同期比較有明顯下降跡象,可見“新的士法”的處罰內容及警方持續執法對打擊的士違法行為有一定成效。

警方呼籲的士業界應尊重行業操守及自覺遵守法律規定提供的士客運服務,共同維護澳門作為國際旅遊城市的良好形象,保障乘客的出行權利。市民如發現違法行為,可致電治安警察局交通廳24小時熱線2837 4214,或電郵(psp-info@fsm.gov.mo)提供資料,以便警方跟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