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真正是「小圈子」的民間投票活動

由「新澳門學社」舉辦的「二零一九普選特首民間投票」活動,據說因為遭到技術故障而未能按照原計劃在行政長官選舉公佈點票結果後一個小時內公佈結果,而是拖延了一天才公佈結果。據說,有五千三百多人參加該項活動,有近九成四投票者贊成「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為該項活動的牽頭人蘇嘉豪,以其立法會議員的身份,向行政當局提出書面質詢,會否尊重民間投票結果,並把有關結果視為往後政改的民意參考。蘇嘉豪又質詢,基於行政長官候任人曾公開表態普選是社會共同目標,現屆政府會否交接有關政改工作,以利來屆政府及早向中央提交報告,爭取重啟政改。

這與由基本上是同一群人,卻是使用以不同團體名義,在五年前進行的「特首選舉,民間公投」活動如出一轍。不過,也有不同之處。其一,五年前是跟隨及配合香港反對派的「全民起義,五區公投」活動而展開,今次則與香港目前尚未結束的「反修例」沒有多大關聯,似是「各有各做」,但在澳門方面卻是「炒冷飯」。其二,與五年前相比,雖然同樣是進行「民意調查」活動,但在五年前卻是打出「公投」的旗號。今次則是「乖多了」,不敢再使用「公投」的稱謂,而是使用「投票」。這似乎是當時他們及其同路人,所鼓吹的「全民公投」及「自決權」等口號,遭受猛烈批評,被指斥帶有分離性質。在經過多重教訓後,蘇嘉豪等人學得聰明了一些,不敢再使用此類在政治上較為敏感的詞彙。其三,在五年前,澳門特區各相關部門介入,今次則是「不聞不問」,任由其自生自滅。因而顯得有些冷場,「沒有對手心茫茫」。終於在最後一天,據說是電腦遭到入侵,投票網站出現異常,無法進行投票,而宣布提前結束投票,才弄出了一些引人注意的「動靜」。

另外,在技術上,與五年前相比,也作出了某些調整。其一、吸取五年前的教訓,不再採用街頭擺攤的方式,以避免觸犯《公共地方章程》;而是使用網站投票的方式。但這卻更凸顯其實是「反民主」。這是因為,採取街頭擺攤的方式,倒是可以接觸到方方面面的居民,較為接近他們所說的「民主」,其中有人拒絕參與那是另一回事。而採用網站投票的方式,因為在全澳居民中,並非是所有人都使用電腦上網,尤其是年齡偏大者,及需輪班工作或工作壓力較大者,沒有使用電腦上網的習慣。甚至根本不懂使用電腦。即使是有上網習慣者,也未必關心這個活動。

實際上,據「新澳門學社」公佈,參加該項活動的,只有五千三百多人。這是一個什麼樣的概念?僅是在二零一七年的立法會選舉中,號稱為「民主派」的四個參選單位「新希望」、「民主新動力」、「民主昌澳門」後「學社前進」得票總數四萬五千零六十票的百分之十一,甚至還遠不如「學社前進」所獲得的九千二百一十三票。也就是說,就是「自己人」也不「撐」這項活動!其代表性有多「廣泛」,也就可想而知。因而蘇嘉豪以此來質詢特區政府的正當性,也就大為缺失。

而且,因為使用電腦上網並關心此項活動者,多是所謂「鍵盤戰士」,亦即同質性甚高的一群人,處於「同溫層」之中,根本不可能代表全澳居民。蘇嘉豪們攻擊行政長官選委會是「小圈子」,其實這個遊戲的參與者才是真正的另一種形式的「小圈子」。畢竟,行政長官選委會的成員,來自各個階層各個界別,符合「均衡參與」的原則;而這項活動的參與者,就只集中為某一類人,根本算不上「均衡參與」。

實際上,最沒有理由以「小圈子」說的,就是蘇嘉豪。這是因為,按照《澳門基本法》附件三及行政長官選舉法》的規定,行政長官選委會的成員,包括立法會議員的代表。因此,蘇嘉豪也完全可以是行政長官選委會的成員。實際上,作為蘇嘉豪的「親密戰友」高天賜(在立法會主席補選中,蘇嘉豪投票給高天賜),就是以「立法會議員的代表」的身份參加行政長官選委會的,議員同事們並沒有阻攔他。而蘇嘉豪自己放棄擁有的權利不參加,其實就是刻意地破壞行政長官選委會的廣泛代表性。既然如此,又怎好意思指罵行政長官選委會是「小圈子」?

其二、與五年前將蒐集到的資料送到香港「一個絕對安全的地方」處理相比,今次是自行處理。這除了是技術有所提高的原因之外,也可能是為了避免「瓜田李下」。實際上,上次是到香港一個「絕對安全」的地方,讓人質疑,是到某個國家的駐香港總領事館或官邸處理。因為按照《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規定,使領館及其官邸是受到絕對保護的,因而是「絕對安全」的。聯想到,在香港「反修例」過程中暴露出,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的高級職員,與幾名「大搞手」密會,就佐證了外部勢力的干預。如果今次「特首普選投票」活動,也是將蒐集到的資料,拿到香港「絕對安全」的地方處理,正好就是撞到了「槍口」上,那就是跳落黃河也洗不清了。因而今次「新澳門學社」是「學精」了,這是明智的做法。

蘇嘉豪等反對派經常批評崔世安。其實,回歸後的一次政制發展,就是在崔世安任內進行的,是中央與特區共同努力的結果,當然主導權在中央,但在屬於澳門高度自治權的部分,亦即修訂《行政長官選舉法》的部分,卻做得「好好睇睇」。此後何時再啟動政制發展,賀一誠說過,主導權在中央,倘有此需要,特區政府將會完全配合,共同進行。當然,這要看澳門的實際情況,也要看對香港的影響。並非「想做就去做」。

社會上就有說法,反對派那麼執著特首普選,即使是能夠實行,也是「為他人作嫁衣裳」。因為按照立法會選舉的直選基本盤,反對派的參選人根本無從置喙,而是反對派攻訐「蛇齋餅糭」的基層社團「票王」當選,這是反對派所喜聞樂見的結果嗎?

習近平主席在「十九大」報告中說,「世界上沒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脫離特定社會政治條件和歷史文化傳統來抽像評判,不能定於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國政治制度模式。」實際上,一些後起國家在將西方的民主政治搬到自己國家的時候,把民主的制度設計似乎神聖化了,不僅不考慮經濟條件是否成熟,也沒有看到理性條件是否允許,就照搬一些極度「平民化」的民主程序。民主的「非理性」特徵,也就表現的淋漓盡致,最後不可避免地遭遇民粹主義的危機。就以外國的台灣地區來說,「選舉民主」的亂象,不單止是那些狗盜雞鳴的賄選、抹黑戰、「假錄音帶」奇招,甚至是「槍擊案」等怪招。朝野各政黨「立委」為了勝選,經常在「立法院」殿堂演出「全武行」,明知某個法案是有利於發展經濟,造福民眾的,也為了一個政黨的選舉利益之私,使用各種方法將之阻擋下來,以至造成「政令出不了總統府」,拖慢行政效率。而在野者為了推翻對手,也濫開「空頭支票」滿足選民,即使是有長遠規劃,也是為了針對其對手,而且一旦實現政黨輪替就推翻其前朝的規劃,那管他「一地雞毛」。而且,選舉是要錢的,往往動輒就是「億億聲」。在當選後,當然希望能盡快收回成本,就透過官商勾結,爭取連本帶息取回。這也正是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的公職選舉,選舉出來的領導人,有不少被「秋後算帳」甚至仍在任中就揪出。這種所謂「民主」,不要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