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豉鯪魚含孔雀石綠 巿政署持續跟進事件

【本報訊】巿政署獲悉香港當局公佈,在一個鯪魚罐頭樣本中驗出微量孔雀石綠。巿政署高度關注事件,經調查暫未發現有涉事批次產品入口本澳及在本澳巿場銷售。巿政署將持續跟進事件,與本澳入口商及供應商保持密切聯繫,同時,呼籲公眾若持有涉事批次產品,應立即停止食用。

巿政署透過恒常食品事故監察系統,獲悉香港食品安全中心公佈在一個生產商為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糧工業食品進出口有限公司;在中國生產的“珠江橋牌豆豉鯪魚罐頭”樣本中驗出微量孔雀石綠;含量為十億分之零點七四。相關涉事批次產品的港澳總代理為昌暉有限公司;淨重一百五十克五點三安士;此日期前最佳為二○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香港方面已指令將涉事批次的產品停售。

巿政署高度關注事件,已即時向本地業界發出食品預警,並聯絡該品牌產品之本澳代理商瞭解情況,而根據入口資料,本澳沒有入口涉事批次產品。此外,亦派員到巿面巡查,暫未發現有涉事批次產品在本澳巿場層面銷售。

孔雀石綠是一種人工合成有機化合物,既是工業染料,也是殺菌劑,具治理魚類疾病的作用。在養殖期間使用,孔雀石綠會被魚體組織吸收,產生代謝物,並會長時間殘留體內。目前,很多國家及地區已禁止在養殖食用動物中使用。

根據本澳《食品中禁用物質清單》規定,孔雀石綠屬食品中的禁用物質,在所有本澳出售的食品均不得驗出,如涉及任何違規行為,將依法懲處。

巿政署將持續跟進事件,為審慎起見,呼籲若持有上述產品之市民及業界應立即停止食用及供應,業界如有相關批次之涉事產品,亦應主動下架回收及通報巿政署,以保障消費者的食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