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講壇探討 都更法律制度

【本報訊】由民眾建澳聯盟主辦的“民眾講壇”昨日舉行,該期論壇以“都市更新法律制度齊來傾”為題,邀請業界人士、時事評論員等探討都更法律的推出、賠償方案、總體城市規劃等。

論壇嘉賓之一的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是次政府提出的相關方案實在令人不解,例如重建業權百分比如何制定、為何與早前的舊區重整文本及都更會建議的比例大為不同,政府均沒向大眾解釋,此舉只會讓市民進一步喪失信心,亦令人質疑會否存在傾斜於商界的利益,他直指「我睇唔到依家諮詢完會有咩結果」。

林宇滔表示,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諮詢文本建議的重建業權比例與都更會的建議不一,文本亦欠缺釐定重建業權比例理據,認為相關比例“宜緊不宜鬆”。又建議諮詢文本應設定最低標準,例如賠償標準、置換標準等,同時亦應確保小業主得到及時的合理補償,以有效充分保障重建業主們的利益。

民眾建澳副理事長歐陽廣球表示,在現時澳門土地資源短缺下,都更是屬必要性的,因都更能夠使片區進行活化和重整,釋放更多空間利於公共建設,惟由舊區重整至都市更新已整整14年,但仍處於諮詢階段,希望政府盡快訂立相關時間表。就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正公開諮詢,他認為政府應適當調整文本的業權重建比例,指出文本建議若屬“危樓”或因危及公共衛生安全並已被拆卸樓宇,重建業權比例下降至六成,等同變相削弱業主的議價能力。況且文本粗疏,建議細化都更賠償方案,避免引起爭議。

北區社諮委蔡思偉認為,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諮詢文本內容完整,為重建比例作出清晰的解說,但擔心特區政府換屆在即,政策延續和推動進展備受社會關注,希望政府能公佈有關時間表,以便居民規劃未來。他又提到,過去政府跨部門工作存有缺失,都更項目涉及多個部門,值得政府深思尋求解決方法。

律師施麗君表示,由於都更牽涉範圍廣、利益龐大,為防止出現不當情況發生,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諮詢文本引入了兩項重要原則,包括謀求公共利益及平衡利益原則,有效保障社會利益不被剝削。此外,須在《土地法》、《文遺法》及《城規法》的法律框架進行都更工作,使都更法更具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