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巷兩塗鴉追究不一 梁惠敏:建築屬性不同

【本報訊】戀愛巷先後發生兩宗塗鴉事件,文化局追究責任方式不一,坊間有意見認為雙重標準。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受訪時解釋,雖然兩宗案件發生的地點在同一條街道,但兩幢建築物的屬性不同,日前中學生塗鴉的建築物屬被評定為文化遺產建築物,已涉嫌觸犯文遺法;另一案件的建築則為緩衝區樓宇,檢舉與否要視乎業權人意願。又指當局目前沒有收到業權人任何訊息。

問及會否修法保護緩衝區建築,梁惠敏表示,文化遺產被視為公產,但緩衝區內建築屬私人業權,是否用同一方式處罰仍要研究。雖現時緩衝區塗鴉不會是同樣的處理手法,但安裝招牌或其他相關工作如沒有按“文遺法”作事先申請,都會觸犯相關法律。又指當局計劃未來將於本澳各文物建築增設識別牌,讓市民更清晰文物建築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