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審查入境人士條件 治安警:符合國際慣例

【本報訊】治安警察局表示,局方嚴格按照法律及既定程序審查所有人士的入境條件,同時亦會根據情報及客觀條件分析,以作出批准或拒絕入境的決定,做法符合國際慣例。警方不評論個別個案。

國家主席習近平視察澳門,亦有香港傳媒來澳採訪,但部分被拒絕入境,當中包括已申領採訪證的記者。

治安警察局昨日發出新聞稿,指每個國家及地區均有其出入境政策,治安警察局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理部門,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綱要法》及第14/2018號法律《治安警察局》的規定,依法執法,確保本地區安全不受任何影響或威脅,並且根據第14/2018號法律《治安警察局》,由於維持公共秩序及安寧是治安警察局的職責之一(第14/2018號法律第三條第一款(一)項),當治安警察局依法執法時,所有公共部門、公法人、私法人及自然人應基於合作義務向治安警察局提供依法所要求的協助(第14/2018號法律第十條)。

治安警察局嚴格按照法律及既定程序審查所有人士的入境條件,同時亦會根據情報及客觀條件分析,以作出批准或拒絕入境的決定,做法符合國際慣例。警方不評論個別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