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內地男子涉嫌於2017年與同黨以提供換錢服務為名,誘騙一名男事主到路氹某酒店房間內搶劫三十一萬多元後潛逃內地。日前入境時被警方截獲,以搶劫罪移送檢察院處理。
被捕男子姓劉,三十四歲,內地居民,報稱售貨員。案情指,2017年10月6日,案中男事主來澳期間,手機收到收到換錢黨訊息,聲稱可提供換錢服務,當時事主正需現金賭博消費,於是按一名男子指示到某娛樂場大堂接觸後,上酒店房間進行交易。但當事主步入房間後,該名男子與在房中等候的劉某即時發難,攻擊事主並用繩索勒其頸部,用膠紙綑綁手腳,劫去事主身上三十一萬四千五百元財物後逃離現場,事主隨後自行脫困,報警求助。
司警接手後經酒店監控片段及“天眼”系統發現,二人作案後隨即逃離現場並經關閘離開澳門。調查期間,司警再發現上述二人於同年10月4日,即上述案件兩日前亦曾以同一手段作案,但搶劫失敗。該名事主成功反抗掙脫,只被割傷手部,無損失財物,故沒有報警。劉男於本月21日再次入境本澳時被捕,將被控搶劫罪,稍後移送檢察院偵辦,警方並追查另一名在逃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