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社會融和計劃 首期調整申請方式

【本報訊】「2020年社會融和計劃」第一期於3月2日至3月20日期間接受申請。因應防疫需要,社會工作局調整是次計劃的申請方式,盡量減少人群聚集帶來的感染風險。

特區政府關注及致力紓緩社會上的貧困家庭和三類弱勢家庭的生活壓力,本年度社會工作局繼續推行「社會融和計劃」,對象為正接受定期經濟援助、或收入不高於最低維生指數一定倍數之三類弱勢家庭(單親、殘疾及長期病患者家庭)。有關家庭總收入上限及發放津貼金額見附表一。

在申請方式方面:

一、凡已獲批發放2019年度第二期「社會融和計劃」津貼之家庭,以及現正收取社會工作局定期援助的三類弱勢家庭,不需再次提出申請。

二、對於沒有收取定期援助和新申請的三類弱勢家庭,可於本年3月2日至20日期間,前往社會工作局轄下社會工作中心辦理申請手續。申請表可於上述地點索取,或於www.ias.gov.mo下載。申請時需帶同申請表、申請人及家團成員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以及澳門幣銀行存摺副本等文件。

社會工作局經過審核後,將於5月份向合資格家庭發放津貼。如有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82971607聯絡周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