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聯按下復工重啟鍵 司法為復工復產解難題

【中新社北京3月2日電】面對疫情這場大考,全國工商聯各直屬商會發揮紮根行業、貼近企業的獨特優勢,組織會員企業開展疫情防控,促進有序復工,按下行業復工復產的「重啟鍵」。

如開展調研,深入瞭解疫情對行業的衝擊與影響,為政府和企業提供雙向資訊支撐。

2月5日,全聯並購公會開展問卷調研,從復工情況、經營狀況、未來展望以及所需支援四個方面,瞭解疫情當下企業機構所面臨的困境與訴求。問卷調查19個行業的982家企業,涵蓋30個省區市,調查報告為相關部門引導企業復工復產科學決策提供了參考。

2月20日,全聯農業產業商會通過對100家會員企業的復工調研,發佈報告建議政府有關部門出臺稅收減免、融資支持等政策,並「因城施策、因企施策」,穩定農業產業預期,幫助行業順利度過難關。

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全國工商聯各直屬商會還採取多種方式指導會員企業穩步有序復工,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幫助企業減少疫情損失,協助企業解決生產經營困難,抱團取暖、共克時艱。

2月22日,為全力支持和推動會員企業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復工復產,全國工商聯石材業商會將籌集採購到的2萬隻口罩發給急需防疫物資的20家會員企業。該商會會長王清安表示,商會還將時刻關注會員企業的防護用品需求,如會員企業有需要,商會將第一時間籌集採購,以實際行動幫助會員企業解決燃眉之急和提供安全保障。

「目前,基建企業復工普遍存在勞務人員未到的情況。」記者從全聯城市基礎設施商會瞭解到,針對行業的具體情況,該商會成立工作小組,發揮基礎設施行業產業鏈長、上下游關聯領域多等優勢,依託會員企業各自產業特點,在商會內部推進會員企業間互助或幫扶的抱團發展模式。

目前,全國工商聯下轄31家直屬商會,以資源要素互補、產業鏈上下游協同、企業融通為重點搭建服務平臺,促進企業共同發展。

依法戰「疫」:復工復產 司法為企業解難題

【中新社北京3月2日電】各地企業陸續復工復產,卻也面臨著履約合同、資金周轉等難題。連日來,司法機構或送出「法律禮包」,或通過審判加以引導,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合同作為經濟活動最主要的形式之一,其訂立、履行、解除、中止、糾紛解決等環節無不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已有明確表態:新冠肺炎疫情對於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當事人來說,「屬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湖北、浙江等地法院相繼發佈意見,對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合同違約等問題作出詳細規定。中國司法部也出臺意見,要求「做好不可抗力事項的公證證明和證據保全」。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韓強撰文稱,將新冠肺炎疫情認定為不可抗力在總體上是妥當的,但對於不同類型合同是否均能適用合同法不可抗力條款仍需具體分析,同時要結合情勢變更條款以及合同法定解除的相關條款。

「相關法律規定中的不可抗力條款、情勢變更條款的適用正是目前司法實踐中的難點。」北京政法職業學院副教授劉愛君建議,合同雙方當事人需要及時溝通協商,遇到履約困難的一方或雙方均應努力避免損失擴大,或有義務避免出現違約責任而給對方造成新的損失。

近日,中央政法委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了《關於政法機關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的意見》,提出12項工作舉措和具體要求,從司法的角度給企業吃下「定心丸」。

「浙江民營經濟貢獻了全省60%以上的稅收、90%以上的就業崗位。」浙江省檢察院檢察長賈宇帶隊走進全國民營百強企業富通集團。富通集團董事局主席王建沂同時是浙江省工商聯主席,他對檢方從保障企業及企業家合法權益的角度抓好涉企案件辦理提出了意見建議。

「對於處於審判階段的企業經營者,我們慎用有關羈押性的強制措施。」張述元日前出席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舉辦的新聞發佈會時說。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陳國慶在這場發佈會上也說,對於處於偵查、起訴和審判階段的在押企業經營者,要及時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沒有繼續羈押必要的,要及時變更或建議變更刑事強制措施」。

連日來,不少執業律師成立「復工復產法律服務團」説明企業應對疫情。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還聯合50多個國家的律師事務所和專業法律服務機構,針對新冠肺炎疫情引發境外貿易投資合同履行困難、違約風險增大等問題,編寫發佈法律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