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國兩制」框架下,澳門與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以下簡稱「橫琴」)的民商事規則軟聯通,是推動琴澳一體化發展、破解跨境民商事交往障礙、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核心抓手。不同於硬聯通聚焦基礎設施互聯互通,軟聯通側重於民商事領域法律規則、執行標準、服務體系的有機銜接與協調對接,不追求規則的完全統一,而是在尊重兩地制度差異的基礎上,實現規則的相容共生、協同運行,為跨境民商事主體提供穩定、可預期的制度環境。
一、澳門與橫琴民商事規則軟聯通的核心內涵與實踐基礎
(一)核心內涵
澳門與橫琴民商事規則軟聯通,核心是圍繞自然人、法人的跨境民商事活動,推進兩地在民商事主體資格、合同效力、物權保護、知識產權、糾紛解決等領域的規則銜接、標準協調與服務互通。其核心特徵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尊重差異,立足澳門普通法與內地大陸法的法域差異,不強求規則同化,而是尋求「求同存異」的相容路徑;二是務實高效,聚焦跨境民商事交往中的痛點難點,優先推進高頻領域的規則協調,避免「大水漫灌」;三是動態調整,根據琴澳一體化發展階段、市場需求變化,持續優化軟聯通機制,實現規則與實踐的良性互動。
(二)實踐基礎
經過多年探索,琴澳民商事規則軟聯通已具備紮實的實踐基礎。從政策支撐來看,《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明確提出「構建民商事規則銜接澳門、接軌國際的制度體系」,為軟聯通提供了頂層設計指引,目前合作區已踏入第二階段建設,向2029年「與澳門經濟高度協同、規則深度銜接」的目標穩步推進。從實踐成果來看,兩地已在多領域取得突破:在司法領域,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相關指引,對涉澳商事糾紛的管轄、證據審查、域外法查明等作出明確規定,簡化跨境訴訟流程;在市場准入領域,澳門企業在橫琴投資可享受「一站式」服務,部分澳門專業資格(如律師、會計師)實現跨境認可;在數據治理領域,探索構建「跨境安全可信數據空間」,嘗試在遵循國家數據安全底線的前提下,以澳門法律適用為突破口,推進數據治理規則的銜接。
二、澳門與橫琴民商事規則軟聯通的現狀與突出挑戰
(一)現階段成效
當前,琴澳民商事規則軟聯通已從「初步對接」向「深度融合」過渡,形成了多層次、多領域的推進格局。在法律適用方面,兩地法院在審理涉澳民商事案件時,逐步強化澳門法律的適用力度,完善域外法查明機制,減少法律適用的不確定性;在服務體系方面,建立了跨境民商事糾紛調解機制,整合兩地律師、仲裁員資源,為當事人提供多元化的糾紛解決途徑;在產業配套方面,圍繞澳門重點產業(如中醫藥、特色金融、數字貿易),推進相關領域的標準對接,支持琴澳合適企業鋪建直連光纜通信系統,構建「數據運河」,為產業協同發展提供規則支撐。此外,澳區代表積極建言獻策,推動軟聯通機制不斷完善,為合作區高質量發展注入動力。
(二)突出挑戰
儘管取得一定成效,但琴澳民商事規則軟聯通仍面臨諸多挑戰,核心集中在三個方面。其一,法域差異帶來的規則衝突難以完全化解。澳門實行普通法體系,側重於判例約束、當事人主義,而橫琴適用內地大陸法體系,強調成文法約束、職權主義,兩者在法律原則、制度設計、執行標準上的差異,導致跨境民商事活動中出現規則適用模糊、裁判標準不一等問題。其二,立法授權不足制約軟聯通深度推進。琴澳民商事規則的深度銜接,涉及《民法典》《公司法》《知識產權法》等國家層面法律的變通適用,這些事項多屬中央事權,單靠廣東省或珠海市的地方性法規難以解決,缺乏明確的立法授權的話,難以清除法制壁壘。其三,執行協調與服務配套不夠完善。一方面,兩地民商事執行機制缺乏有效銜接,跨境判決、仲裁裁決的執行效率不高,存在「判而難執」的問題;另一方面,規則宣傳、咨詢服務不到位,不少澳門企業和居民對橫琴的民商事規則不了解,對規則銜接的具體流程、適用條件掌握不充分,影響了軟聯通成效的落地。
三、推進澳門與橫琴民商事規則軟聯通的優化路徑
(一)強化頂層設計,完善立法授權機制
立足琴澳一體化發展目標,借鑒上海浦東新區、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經驗,推動國家層面完善立法授權。建議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部分基本法律在合作區的變通適用作出決定,或授權廣東省和珠海特區,對合作區民商事規則銜接澳門的改革事項享有一定的變通立法權,允許其就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在合作區的適用作變通規定,為規則銜接清除法制障礙。同時,建立琴澳兩地立法協調機制,定期開展立法交流,提前溝通相關規則的制定、修訂計劃,避免規則衝突。
(二)聚焦重點領域,推進規則精准銜接
圍繞跨境民商事交往的高頻領域,優先推進規則銜接,提升軟聯通的實用性。在民商事主體領域,統一兩地企業登記、註冊標準,簡化澳門企業在橫琴的設立流程,實現企業資格互認;在合同與物權領域,借鑒澳門商事合同規則,完善橫琴跨境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除等相關規定,明確跨境物權的登記、轉讓規則;在知識產權領域,建立琴澳知識產權保護協調機制,統一侵權認定標準、執行流程,完善跨境知識產權糾紛解決途徑;在數據治理領域,推進「數據飛地」模式建設,完善「跨境安全可信數據空間」,在國家數據治理框架下,探索適用澳門數據治理規則,推動琴澳數字貿易國際樞紐港建設。
(三)健全執行與服務體系,強化成效落地
一方面,完善琴澳民商事執行協調機制,建立跨境執行協作平臺,明確跨境判決、仲裁裁決的執行流程、時限與責任,提升執行效率,破解「判而難執」的問題;另一方面,強化服務配套,整合兩地法律服務、咨詢服務資源,為澳門企業和居民提供規則宣傳、咨詢指導、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服務,幫助其熟悉橫琴民商事規則,降低跨境經營與生活的制度成本。同時,加強兩地司法、行政執法人員的交流培訓,提升其對對方法域規則的理解與運用能力,確保規則銜接落地到位。
(四)堅持對接國際,提升軟聯通開放水準
在銜接澳門規則的基礎上,主動對標國際高標準民商事規則,推動琴澳民商事規則與國際接軌。聚焦國際貿易、投資、知識產權保護等領域,借鑒國際公約、國際慣例以及世界貿易組織、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PP)等國際規則的先進經驗,完善琴澳民商事規則體系。通過與國際規則接軌,吸引更多國際資源集聚琴澳,提升合作區的國際競爭力,同時為澳門融入全球經濟體系提供制度支撐,助力澳門實現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四、結語
澳門與橫琴民商事規則的軟聯通,是「一國兩制」實踐的生動探索,也是推動琴澳一體化發展的關鍵舉措。當前,琴澳軟聯通已進入深度發展的關鍵階段,面對法域差異、立法授權不足等挑戰,需要立足頂層設計、聚焦重點領域、健全配套體系,在尊重差異、務實高效的原則下,持續推進規則的銜接與協調。唯有如此,才能破解跨境民商事交往的制度障礙,營造趨同澳門、接軌國際的營商環境,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注入新動力,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供堅實的制度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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