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口岸區法案 冀本月能夠生效

【本報訊】二常會昨日簽署“訂定在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基本規範”法案意見書,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稱,法案具有緊迫性,希望本月能夠生效。

陳澤武昨日會後表示,政府代表接納委員會的意見,把法案第二條第一款的“分階段”的表述刪除,認同本地法律不應以“分階段”的表述去規範國務院的決定;且行文關於“公佈”的表述存在重覆,由於2項修改僅屬技術上修改,不影響法律本質,委員會及政府同意無需再提交新文本,在最後編纂時處理便可。

陳澤武指,由於法案具有緊迫性,雖然暫未知新的橫琴口岸何時開關,但沒有法律就無法執行相關工作,希望今個月立法會全體會議表決通過。

另外,委員會昨日亦討論《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陳澤武稱,政府提交的新文本已把法案名字更改為《最低工資的法律制度》,但條文中未有接納委員的意見,如建議殘疾人士納入最低工資,以及參考香港設立殘疾人士工作能力評估制度等,政府亦未有交代如何處理跟進,委員會冀下次會議時政府能詳細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