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因應新冠肺炎推出的水電費補貼措施,住宅豁免水電費將由本月(3月)發單開始計算,連續 3個月不需支付。至於向企業及商戶提供的水電費補貼則設有上限,水費補貼上限每月 3,000元,電費補貼上限 1萬元,水費由 5月份發單起計連續 3個月,電費由 3月份發單起計連續 3個月。
自來水公司副總經理朱偉文稱,水費每兩個月為發單周期,有部份客戶將於單月份收到水費單。他提醒客戶留意水費單的政府補貼將有清楚列明,若客戶有疑問,可與水公司聯絡。
另外,澳電客戶服務部總監鄭宇文表示,現時較多市民查詢獲補貼電費單的用電日期、發單日等問題。他稱,由於每戶每月的用電日期及發單日不同,最早獲補貼的用戶會由2月25日起計算3月份用電,用戶可透過查閱賬單用電日期,以推算補貼起始日及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