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外僱今禁入境 減低社區感染風險

【本報訊】 特區公報刊登行政長官批示,自19日凌晨零時起,禁止所有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持有者進入澳門,但持內地、香港和台灣地區居民身份的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持有者除外。

批示稱,考慮到新冠疫情在世界各地不斷擴散,措施為防範外來感染個案輸入,保障澳門居民的健康。

批示並規定,基於公共利益,尤其是防治疾病、緊急救援,以及維持澳門正常運作或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例外情況,衛生當局可豁免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持有者禁止入境限制。(林智文  鄭裕華)

政府宣布即時調整檢疫工作,在近期由海外抵達本澳的任何人士,無論旅客、外僱或本地居民,如有任何症狀到醫院求診並需要檢測,不會再讓其回家居等檢驗結果,減低社區活動感染風險。

山頂醫院醫務主任李偉成表示,最近2宗確診個案,醫護人員根據風險評估指引,將有關人士評為中風險,在確認其有能力在家居隔離等候檢測結果後,才讓其回家。然而,鑒於現時疫情發展已不適合以高中低風險作分類,東南亞國家亦可能潛在不少個案,故由即時起,近期由外地(非中國)回澳並出現症狀的人士,在前往醫院求診並作檢測後,將不會讓其回家,而須留在醫療機構等候結果,從而讓醫護作進一步安排,以減低潛在個案在社區活動的風險。他強調,由於在入境口岸發現有症狀的人士,不可能將其送往原居地,所以口岸檢查工作必須十分仔細,一旦有需要會將相關人士送往醫療機構作進一步檢查,減低社區感染的風險;因此,他呼籲從外地回澳的居民,耐心配合醫護的指示和口岸的檢疫工作。

治安警察局行動及通訊處馬超雄處長表示,17日至當天晚上12時,治安警察局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及相關指引規定,將來自高發地區的1,783名旅客及1,458名旅客分別送往綜藝館及氹仔客運碼頭兩個臨時醫學檢查中心,期間有330名旅客不願受檢而選擇返回內地,有2名澳門居民因每日有多次不正常往返內地而需送往上述地點作醫學檢查。

他表示,每一名進行家居醫學觀察的人士都需簽署文件,確保知悉需在指定時間和地點進行醫學觀察。警方會不定時上門了解相關人士是否留在指定地點,如果違反相關規定,當局會做出檢舉,違反者可被科處最高6個月徒刑或60日罰金。

而就有1名律師進入機場禁區的情況,他解釋該名律師在澳門國際機場詢問處,表示要求接觸當事人,律師向他們申請了進入機場禁區的許可,機場當值主任了解事件後,向該名律師發出臨時許可,並安排機場保安帶領律師進機場禁區,機場總監知悉情況。

另外,至今在湖北的本澳居民及隨行親屬求助有 113人,部分人經工作位協助自駕離開湖北,他們返澳後須遵守本澳的檢疫措施;目前共有 432人,分別是外僱 168人,澳門居民或旅客 264人,已入住 2家隔離酒店,其中皇庭海景酒店有 316人,金皇冠中國大酒店有 1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