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援助計劃 經濟局指手續便利

【本報訊】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對經濟的影響,經濟局自2月初開始已加快推進各項扶助中小企業的工作。其中,“中小企業援助計劃”於2月10日起開通網上申請系統,有意申請的中小企業,只需於網上完成四個步驟便可完成提交申請手續,向特區政府提出最高60萬澳門元的免息貸款,最長還款期為8年,所有申請均會交由該計劃的評審委員會進行審議。

申請手續相當簡便,企業只需填寫的申請表,並且上載企業的基本業務資料,以及保證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便可,有關資料僅用作供評審委員會了解申請企業的業務情況及承擔能力之用,以便作出審批。一般而言,只要申請人提交的文件齊備,援助申請大多數可於十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批。

而為擴大支援受疫症影響的中小企業,特區政府早前修訂了相關的行政法規,臨時放寬了申請條件,營業滿一年且符合其他資格的中小企業,亦可因應疫情影響而向提出“中小企業援助計劃”的申請,實施期為六個月。

自2月1日至3月20日,“中小企業援助計劃”共收到2,994宗申請,當中有近七成是透過網上提出申請的,已完成評審的有1,556宗。經濟局已加派人手,全力處理申請分析工作,評審委員會亦已加開會議進行審批。

除“中小企業援助計劃”外,特區政府亦透過制定第52020號行政法規《中小企業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符合資格的中小企業,如獲得銀行貸放一筆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款項,可就該筆貸款申請利息補貼。可獲補貼的貸款上限為200萬澳門元,補貼率上限為四厘。中小企業可根據其業務情況及償還能力,與銀行商討合適的還款年期,但利息補貼期最長為三年。

有關計劃並沒有行業限制,合符資格的中小企業可以向澳門各銀行查詢申請,主要資格包括:必須在本年3月17日前登記設立、必須由澳門居民經營或控股超過50%、工作人數不超過100人、沒有拖欠特區政府債務、領有從事業務應具備的准照等等。

計劃申請期由2020年3月17日起接收申請,截至3月20日,經濟局共已收到622宗申請,申請期將於9月17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