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回南灣湖兩土地

【本報訊】特區政府3月31日採取跨部門聯合行動,收回位於南灣湖兩幅相連合共約6,702平方米的國有土地。

是次行動收回的土地,分別位於西灣湖街與何鴻燊博士大馬路及湖畔西街交界,以及位於湖畔西街與湖畔南街及西灣湖街交界,為已被宣告批給失效的兩幅相連土地(C10、C11地段),面積分別約為3,490和3,212平方米。

有關土地外圍現時建有金屬坑板及閘門,土地工務運輸局已向相關利害關係人發出勒遷通知書,要求於限期內騰空並交還土地。鑑於自願遷離期限屆滿而相關土地尚未交還,政府今日採取跨部門聯合清遷行動,一併將上述土地收回,並作騰空及清遷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