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拾遺不報法辦

【本報訊】治安警早前查獲兩宗涉及拾遺不報案,共拘捕4名涉案男女,3人為本地居民、1人為外僱,他們疑分別拾獲他人的澳門通卡消費,或拾獲他人平板電腦再變賣圖利及接贓,有關贓物起回。兩案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一案被捕男外僱20餘歲。一名女子早前向治安警報案,指遺失一張澳門通,之後發現遺失的澳門通曾有2筆交易記錄,懷疑遭人拾獲並使用,報警追究。治安警經調查,鎖定犯案目標,日前在雅廉訪大馬路拘捕涉案20餘歲男外僱。經查問,有人供認拾獲有關澳門通並拿往消費,治安警落案控以“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

另一案3名被捕男女,其中2人為50餘歲本地女子,以及60餘歲本地男子。治安警分別落案控以“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及“贓物罪”。

治安警早前接獲居民報案,指在大堂街遺留一個背包及一部價值3,300澳門元的平板電腦,當折返現場時,背包已失去,懷疑有人拾獲據為己有。治安警調查後,先後截獲2名涉案女子。經查問,2人供認因一時貪心將拾獲的背包和平板電腦據為己有,1人取去背包,另1人將平板電腦拿往一家店舖變賣。警員隨後到涉案店舖接觸到男東主,有人供認以100澳門元收購有關平板電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