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會完成討論 打擊電腦犯罪法

【本報訊】一常會昨日完成討論《打擊電腦犯罪法》,並簽署意見書,預料短期內將交由立法會大會進行表決。

委員會主席何潤生在會後表示,政府在提交的法案最終文本中,吸納了委員的意見,進行了條文的完善和修訂,當中包括清晰了偽基站犯罪的處罰罰則,即法案列明設置偽基站將處於最高 3年徒刑或罰金,犯罪未遂亦需受罰,而利用偽基站意圖營利、預備或實施另一犯罪,以及傳輸非法廣告或散播色情等內容,屬於加重情節,刑罰為 1至 5年的徒刑。

何潤生亦提及,最終文本亦就電腦安全嚴重漏洞作出解釋,指用於支援資訊網絡或電腦運作的軟硬件,在設計、安裝或維護上的缺陷等不足,被第 3者利用時所做成相當巨額的損失。

至於較多委員關注的電腦搜證方面。何潤生表示,跨境查閱數據資料有兩大前提,包括需屬公開資料或依法取得當事人的同意後,才能進入被扣押的電腦或其延伸部分(如雲端資料)查閱資料。倘該方法不成功,再由司法當局判斷,是否訴諸國際司法互助機制,又或單方同意進入,以查閱資料。

另外,法案文件列明生效日期為今年7月 1日,委員會認為採用固定日期有助市民清晰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