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第五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澳門特區行政長官賀一誠,澳門中聯辦主任傅自應,外交部駐澳門特區特派員沈蓓莉,都發表了文告。他們都指出,「國家安全,全民有責」。維護國家安全,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廣大澳門居民的神聖義務和應有責任,必須肩負起應有的憲制、法定和民族的責任,不斷鞏固和發展「一國」和「兩制」所依賴的基礎,使祖國和澳門的安全和發展相互促進。尤其是在我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階段性成效,全球疫情仍然持續蔓延的時刻,通過全民國家安全教育,切實增強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自覺性,統籌好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從二零一八年起,澳門特區政府和澳門中聯辦,均在每年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聯合舉辦「國家安全教育展」,受到了很好的效果。而在今年,由於新冠肺炎疫情仍未完全消退,而海外國家的疫情仍很嚴峻,按照防疫抗疫必須「不群聚」的要求,今年的「國家安全教育展」,以「國家安全走進校園」網絡圖片展的形式進行,主要對像是澳門各所高等院校及中學的學生,同時也歡迎廣大澳門居民登入瀏覽。
正是這「國家安全教育展」,使到澳門居民尤其是青少年,加深了對維護國家安全的認識,並對國家安全的認知,從傳統國家安全觀提升到總體國家安全觀。實際上,過去人們對威脅國家安全的因素,主要是聚焦於戰爭和間諜等行為。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習近平主席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正式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習近平主席簽署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將每年的四月十五日確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而習近平主席提出的「總體國家安全觀」,在過去的傳統國家安全觀的基礎上,增加了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等非傳統國家安全因素。因此,以前的《國家安全法》被《反間諜法》所取代,而新制定的《國家安全法》,則是全面反映及規範「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法律。
而這次新冠肺炎疫情,可說是「百年未見之大變局」中的一隻「黑天鵝」,更將「生物安全」的要素提上日程,可以說是補強了「總體國家安全觀」的內涵。今年二月十四日,習近平主席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上指出,「把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儘快推動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構建國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制度保障體系」。
至今,「生物安全」仍然尚未有一個權威精確的定義。無論是「百度百科」還是「維基百科」的中文版,都尚未為其建立詞條,只是有「實驗室生物安全」及其「等級」的詞條。不過,「維基百科」的英文版,倒是建立了「生物安全」的詞條,並作出了如下的定義:-「生物安全是防止大規模喪失生物完整性的方法,其重點是生態學和人類健康。這些預防機制包括對實驗室環境中的生物安全性進行定期審查,以及遵循嚴格的指導原則。生物安全用於防止有害事件的發生。許多處理生物危害的實驗室爲生物安全采用了持續的風險管理評估和實施流程。未能遵循此類協議可能會導致接觸生物危害或病原體的風險增加。」但還是離不開「實驗室」,難以解釋及適用於今次的新冠肺炎疫情。
實際上,過去對「生物安全」的認知,只是局限於「實驗室」。據說,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年就曾針對「實驗室生物安全」的議題,醞釀為《生物安全法》立法,但可能是對此領域尚在探索過程中,因而進展緩慢。前些年深圳發生對人類胚胎基因進行編輯的事件,這才又將《生物安全法》重新提了出來。去年十月,《生物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草案聚焦生物安全領域的主要問題,重點保護我國第生物資源安全,促進和保障生物技術發展,防範和禁止利用生物及生物技術侵害國家安全。
而今次新冠肺炎疫情,更將「生物安全」提高新的一個高度,更加凸顯了「生物安全」的重要性,並溢出了「實驗室」,涵蓋了傳染病、外來物種入侵、生物恐怖、生物技術謬用、特殊資源流失和突發生物安全事件等生物安全威脅等要素。因此,「生物安全」是對「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補強,也是十一種非傳統國家安全要素的又一種非傳統國家安全要素。
這就佐證了毛澤東所說:「客觀現實世界的變化運動永遠沒有完結,人們在實踐中對於真理的認識也就永遠沒有完結。」「因此,人類總得不斷地總結經驗,有所發現,有所發明,有所創造,有所前進。」
可能是賀一誠曾長期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因而對國家管理事務頗為熟悉,對新事物也頗為敏感,因此,他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文告,就提到「生物安全」。他指出,生物安全亦攸關人民的生命和健康,更關乎國家的長治久安,這一點已經從世界各國的新冠肺炎疫情中完全反映出來。對此,國家早前已經決定將「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並且加快推進生物安全法制建設以及相關應變和保障體系的構建,我們充份認同這種迫切需要和重要性。面對新型冠狀病毒的肆虐,我們除了繼續防疫抗疫,也必須以正確的態度看待來自生物領域的安全威脅,繼而從維護國家安全的高度,群策群力,不斷完善本澳現時在預防和應對公共衛生危機的法制、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提高應對相關安全問題的主動性以及駕馭危機的能力,使國家和澳門得到更好的總體安全保障,進一步落實以人民安全為中心的「總體國家安全觀」,更有效地維護國家和澳門在發展中的核心利益。
這就不但是在政治上,深刻認知「一國」與「兩制」的關係,而且在實踐及實務操作上,緊跟以習近平為核心的主要的步伐。這當然是與他長期參與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工作有關,並不是「讀番書,飲鹹水」的人所能達到的思想境界。
澳門特區如何落實維護「生物安全」?是融入《傳染病防治法》,還是參照全國人大常委會單項立法《生物安全法》?由於澳門只是一個地區,沒有農業、林業,漁業也已衰落,此問題並不明顯,但也與食品安全、環境等領域密切相關。
其實,澳門也曾遭遇較大規模的生物安全威脅。上世紀八十年代初,路環山頭的松樹全部枯萎。筆者率先予以獨家報導,並參與路環四廟慈善會的拯救活動,商討應對辦法。後來邀請廣東省林業廳的專業人員考察,是一種新型飛蛾攜帶的病菌,從太平洋西部的島嶼隨風飄來。海島市政廳與廣東省林業廳簽署協議,先後兩次進行植樹,以「梅花間竹」的方式種植各種耐蟲防火的闊葉樹。如果這種病菌也會對人類發生侵擾作用,那就「大件事」了。而廣東省林業廳的專家,也將此情資反饋回省內,及時採取措施,避免了省內的松樹林也遭受侵害。
後來,澳門及周邊地區也曾發生過微甘菊災害,將其他植物「絞殺」死。至於澳門內港水道曾經被「水浮蓮」所堵塞,雖然並未對人類健康構成重大威脅,但卻嚴重危害各類船隻的出入港安全。
此前,澳門有不少「蛇店」,澳門人也喜歡「龍虎鬥」,現在少了。但因法律並未禁止,而商人「唯利是圖」,廣東人「什麼都敢吃」,不但殘害動物,而且可能會引發類似「SARS」、新冠肺炎之類的病疫。雖然澳門特區制定了《動物保護法》,但似乎並未將此類野生動物都涵蓋進去。因此,既然賀一誠如此重視「生物安全」,特區的立法者也就宜多動腦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