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臺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簽署「反滲透法」並公告該法開始實施。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當天回應,「反滲透法」就是一部不折不扣的「惡法」,正在破壞臺灣青年的好事。但它阻擋不了兩岸同胞要交流、要合作、要發展的人心和大勢。
這究竟是一部怎樣的「法律」?
民進黨拋出的「反滲透法」草案共12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或資助,進行捐贈政治獻金或影響選舉罷免、公投等行為,違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並科500萬元新臺幣以下罰金等」。「滲透來源」包括「境外敵對勢力之政府及所屬組織、機構或其派遣之人」以及「境外敵對勢力之政黨或其他訴求政治目的之組織、團體或其派遣之人」等。
這部「法案」完全是民進黨為了選舉勝出所行的卑劣操作,顯示了民進黨執政下的「多數人暴政」與臺灣民主秩序的底線危機。這部「法律」以冷戰時期的「敵對思維」限制臺灣與外部的正常來往,在效果上等同於臺灣之前的「戒嚴法制」,是臺灣民主法治秩序的顯著倒退;以臺灣地區「憲制」之名義行事,實質上卻背離和掏空了臺灣民主化的基本制度成果。可見,蔡英文及民進黨當局為了選舉政治利益和「台獨」迷夢,不惜背叛臺灣地區「憲制」根本法價值秩序,人為製造出這部「惡法」,是對民主法治精神的倒行逆施。
蔡英文為何炮製這一部「惡法」?
民進黨為什麼要在如此敏感的兩岸關係緊張期制定這樣一部「惡法」呢?
其一,直接的選舉政治操作,即通過該「法」的「滲透原罪」打擊島內統派團體,拉低其民意支持度,製造「滲透」無處不在的政治緊張感,為民進黨連任提供合法性;其二,2016年民進黨全面執政以來,深化擴展所謂「轉型正義」制度工程,試圖以該「法」進一步長期打擊國民黨的基本政治立場與兩岸和平發展的回暖趨勢,鞏固民進黨的「台獨」本土主義政治基礎;其三,積極配合美國的「新冷戰」動員,主動充當美國戰略性遏制中國的「馬前卒」,以此換取美國對臺灣的安全保護升級甚至「外交」突破;其四,以「法」制手段及立法機構多數席位優勢進行積極的政治預防,並在全面執政後,制衡和打擊對手,威懾在野諸政黨與大陸發展關係;其五,高估民意對民進黨的支持度與忠誠度,以「香港反修例風波」及2016年執政以來的「轉型正義」工作基礎為憑據,極限試探選民容忍底線,爭取最大化的政治利益。
「惡法」將導致哪些惡果?
該「法」的通過是兩岸交往過程中最具破壞性的事件之一,以2019年兩岸關係演變為例。
2019年1月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告臺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提出了具有政治綱領性和可操作性的「一國兩制」臺灣方案,為兩岸和平統一前景作出了最具善意及和平主義的框架設計。
但隨著「香港反修例風波」的負面影響與中美貿易戰開打,臺灣當局的拒統立場更加堅決,投機特徵更加明顯,「反滲透法」就是顯著例證。
為了抵制和對沖「國兩制」臺灣方案的強大壓力和吸引力,民進黨在2019年全年性的兩岸工作中主要集中於破壞性操作。其一,極限介入「香港反修例風波」,不惜添油加醋來來製造島內對「一國兩制」的恐懼感與隔膜感;其二,緊密規劃推進「法制拒統」的制度工程,完成「國安五法」修訂,制定通過「反滲透法」,甚至一度希望制定更加露骨的「中共代理人法」;其三,利用現有安全法制條款對統派人士進行專案調査與政治壓制,渲染恐慌恐怖氛圍。
兩岸同根同源、同文同種,儘管有政治制度與意識形態的差異,但大陸持續、快速的經濟發展與制度現代化已經在有效彌合兩岸差異,也得到越來越多臺灣同胞的親身見證與認同。
2019年以來,大陸「惠台31條」「惠台26條」以及社會保險等相關制度與政策的配套,有效推進了兩岸融合發展及民心相通,也為臺灣經濟轉型升級與臺灣同胞登陸發展提供了最具潛力及和平性質的發展空間。
民進黨當局無視臺灣經濟轉型客觀需求及臺灣民眾長遠福祉,為一黨之私而背棄「九二共識」,強行推行「轉型正義」與「去中國化」,修編「國安五法」及制定「反滲透法」,成為兩岸人民的政治公敵。
某種意義上,此惡法的「青面獠牙」反而直接刺破了民進黨民主公義的假面,讓臺灣人民的未來籠罩在「台獨」「綠色恐怖」的陰靈之中。
因此,2020年的臺灣地區選舉,在民進黨推出如此「惡法」的條件下,已經不是具體的政黨選舉或候選人選舉,也不再是島內簡單的政黨輪替與民主鞏固,而是兩種臺灣前途的政治抉擇:一種是兩岸和平發展與復歸統一的光明道路,另一種是兩岸持續對抗與「台獨」激發武統的黑暗道路。
民進黨當局已實現連任,選舉期的狂熱沉澱之後,所有的臺灣民眾都應反躬自問:你到底要臺灣一個什麼樣的未來?
(田飛龍/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