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訂海事活動規章

【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十一月二十九日第9099M號法令及其核准的〈海事活動規章〉》行政法規草案。

現行的《海事活動規章》是海事管理領域的重要法規,主要規範船舶海事登記程序、船舶航行安全及出入港口管理、船員紀律制度等事務。規章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生效至今已超過二十年。

為更有效地完善船舶及航行安全、港口與海上活動的管理,以配合現時海運業的訴求及海上活動的發展,特區政府對《規章》的部分規定作出修訂,包括:簡化船舶辦理離港手續、減少船舶重複檢驗、保障惡劣天氣下船員的安全、更及時地按照國際海事組織新的要求更新船舶證書格式及簽發證書的條件、加強管控海上航行及出入港口的秩序。同時,為配合去年九月生效的第122019號法律《船舶商業登記法》,對規章內的船舶海事登記手續作出了相應調整。

行政法規同時引入了法律適應化的調整,修訂了部分條文的中文及葡文行文,並將《海事活動規章》全文重新公佈。

行政法規將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