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吹笛台灣起舞卻亂踩自己腳背

今屆民進黨政府,比過去任何一屆包括此前曾經長期執政的國民黨政府,都要親美。實際上,只有依靠美國軍援才能撐得下去的蔣介石,也有逆忤美國的時候,在「八二三炮戰」中,杜勒斯指令蔣介人撤出金門、馬祖,蔣介石認為這是美國要藉著「劃峽而治」而大搞「兩個中國」的陽謀,因而拒絕了。這是需要很大的勇氣的,因為在金門、馬祖數十萬國軍官兵的給養,及與對岸進行軍事對峙所需的武器彈藥,全靠船隻運來,但遭到解放軍強烈炮火的封鎖。只好利用毛澤東「只打蔣艦,不打美艦」的指令,由美國軍艦執行運輸的任務。蔣介石卻甘願冒著激怒美國,而停止運輸的風險,也要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結果,美國擔心金門、馬祖失守後,解放軍將會踏出突破「太平洋第一島鏈」的第一步,而並沒有停止運送軍需物品到前線。可以說,蔣介石在親美的基調下,卻沒有完全跟隨美國的指揮棒起舞。

但民進黨政府的親美,已經到了甘吃「嗟來之食」,以至是隨時「観顏察色」以利隨即拍馬屁表達「忠誠」的地步,可以說是美國吹笛,台灣起舞,干預像蛇一樣隨著笛子的旋律扭動身軀。最新的一個例子,就是特朗普要策劃「甩鍋」,並向中國天價「索償」,以掩飾其抗疫無能東圖謀,因而對大中國面孔的駐白宮記者特別戒備。早前香港「鳳凰衛視」的一名女記者,就曾在白宮記者會上被特朗普質問是否替中國官媒工作。該名女記者的回答是「香港鳳凰衛視」,並在特朗普的追問「那是誰的(媒體)?中國的嗎?是中國的嗎?是國營的嗎?」時,再補充稱「是私有企業」。而在本月八日,當上海「東方衛視」駐美國記者張經義要舉手提問時,特朗普就問他是從哪裡來,張經義回答說「我來自台灣」。事後特朗普得知他是為上海「東方衛視」工作後,竟然在推特聲稱要將他趕出白宮。美國國務院每年四月初都發表「各國別年度人權狀況報告」,批評其「看不順眼」的國家和地區的人權狀況,其中一個重大的議題,就是「新聞自由度」。意想不到的是,特朗普卻公然踐踏新聞自由。

從成立的那一天起,就高唱「捍衛新聞自由」之歌,並將「新聞自由」寫進黨綱的民進黨,見到美國「老竇」發出要「懲罰」中國大陸媒體的信號,一方面是為了進一步討好特朗普,另一方面正好是要為其「反中」的大旃「祭旗」,因而在綠色政客及綠媒的起哄之下,要對張經義「開罰」,其中「行政院長」蘇貞昌還信口開河,聲稱是執行馬英九出任「總統」時制定的相關規定,馬英九辦公室當即澄清,有關規定是在蔡英文出任「陸委會」主委時制定的。蘇貞昌才「死死氣」地承認自己搞錯,並予以道歉。這是罕見的現象,因為以「衝衝衝」著稱的蘇貞昌,從來都是唯有他才「最正確」,在他的「人生字典」上沒有「道歉」二字,可見此事態鬧得之大。

特朗普問張經義是從哪裡來,他回答「我來自台灣」,這並沒有錯。他所服務的上海「東方衛視」雖然是中國大陸的媒體機構,但他卻是台灣雲林出生,畢業後在台灣媒體工作,然後到香港「鳳凰衛視」服務,後來又「跳槽」到上海「東方衛視」。整個過程都是在中國大陸境外,並非是在直接到「東方衛視」工作後,再由「東方衛視」派去美國。

因此,如果特朗普問:「你是哪家媒體派來?」或是像問「鳳凰衛視」的女記者那樣發問,他說是從台灣來的話,才是故意混淆。何況,他雖然服務於中國大陸的媒體機構,卻沒有忘懷家鄉,其實是有點「台灣情結」。實際上,在蔡政府尚未聲言要「開罰」張經義之前,就有大陸地區的「小粉紅」,要追究他所說的「來自台灣」,不分青皂白地痛罵他是「台獨」。

陸委會雖然要「開罰」,並祭出《兩岸關係條例》第三十三條。但奇怪,這本來是屬於兩岸關係的事務,亦即陸委會就是該事件的主管機關,卻將這個「燙手山芋」交給「NCC」處理。

這真是「張飛打岳飛」了,全名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NCC」,其職能是主管在台灣地區註冊經營的電子媒體,而且即使是在台灣電子媒體服務的個人,也都不屬於其主管業務範疇。而上海「東方衛視」並沒有在台灣地區註冊及經營,張經義是個人並不是公司實體,「NCC」無權過問,除非是像特朗普那樣祭出長臂管轄權」,但台灣地區沒有這個法律習慣。

因而,「NCC」又將皮球「踢」給「文化部」和「內政部」。這兩個部會同樣也是無法可據。屬於「內政部」主管的兩岸關係事務,是涉及大陸的政權機構,前段時間處罰在廈門街道工作的台籍人員,就是指街道是大陸最基層的政權機構,但繼上海「東方衛視」不是政權機構,「內政部」管不了。「文化部」管轄的兩岸關係事務,確實是有向在台灣地區採訪的大陸記者發出記者證,並對「違規」者執罰的一項,但張經義並不是在台灣地區採訪,它也管不了此時。

「球」又被踢回到陸委會的手中,這又輪到陸委會「老鼠拉龜——不知如何下手」了。昨日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雖然說,陸委會認定張經義就職於大陸的黨媒,已違反「兩岸關係條例」並對其展開調查;但又不得不承認,由於該法定自二零零四年公告以來均未修正,外界也認為其定義不清,因而陸委會近期將會研議對該條例公告的陸方黨政軍組織進行修正。

也就是說,陸委會經過「翻櫃搜屜」,在大陸黨政軍機構名錄例示中,都找不到「東方衛視」的名字。如今只好以修例的方式,將張經義「入罪」。這分明就是先射箭,後畫靶」了。但是,「法不溯及既往原則」,與「上法優於下法」、「後法優於前法」一道,成為台灣地區的「三大立法原則」,是修讀法學的學生的必修課。民進黨當局是以反對當時的國民黨政權「枉法獨裁」起家,現在豈非是要重蹈當時的國民黨政權的覆轍?

何況,蔡政府此舉,也有侵犯台灣人民的基本人權之一的勞動權的重大嫌疑。人權也是民進黨的「神主牌」之一,著名的「美麗島事件」就是在「國際人權日」發生,因而人權也寫進了民進黨的黨綱,而且民進黨為了達成「加入聯合國」的目標,成立屬於頂層架構的人權機構,並讓「立法院」通過兩個國際人權公約,將其「國內化。而勞動權就是兩個國際人權公約規定的基本人權之一。因為民進黨行政無能,勞動者的資薪還是二十年前的水平,而且「畢業即失業」,因而不少台灣居民到大陸就業,其中任教的大學,包括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無一不是由教育部或各所屬部委主管,按照「開罰」張經義的邏輯,是否也要「開罰」?現在也有不少台灣媒體人在大陸的媒體工作,而大陸地區的法律規定,所有媒體都必須靠掛一個主管單位,因而即使是《炎黃春秋》此類全由個人集資創辦的雜誌,也必須靠掛一個黨政單位。《財新》就是靠掛與其報導方向並不屬於同一條車道的全國政協。按照民進黨當局的邏輯,這些媒體人都必須乖乖地引頸以戮,「死得人多」了。這就難怪,台北市長柯文哲在赴台北市議會備詢,被問及此問題時嘆聲回答說,「要說你有罪的時候,你就有罪。「不如就呼籲在大陸工作的台灣人趕快逃回來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