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民漁業援助基金 海事局批廿一申請

【本報訊】今年休漁期,為預防新冠肺炎輸入本澳,漁民若在上月29日凌晨零時返澳,必須作14日醫學隔離觀察,此前返澳漁民亦須作核酸檢測。為此,內港漁船錨泊區設有系列防疫措施。

海事局海事服務處長劉詠宇表示,因應疫情,海事局與海關制訂系列防疫措施,包括返回內港錨泊的漁船不可以靠泊碼頭,並劃定漁船隔離區及臨時錨泊區。劉詠宇指出,因應疫情關係,今年多了漁民申請漁業發展及援助基金,目前已有35宗申請,海事局暫時批出21宗一次性無息貸款予漁民,每筆為5萬澳門元,其餘正在審批。

每年休漁期,海事局也會與勞工局為漁民舉辦不同培訓班,以加強漁民技能,為漁民日後轉職做好準備,初步估計今年約有500多人報讀各類培訓課程,今年的培訓津貼更增加500澳門元,只要漁民報讀課程並完成培訓後,便可獲得合共10,000澳門元培訓津貼。

勞工局表示,因應特區政府對在本澳休漁的漁民採取新冠肺炎防疫措施,為配合相關工作,今年“漁民休漁期培訓計劃”報名期將延長至本月15日。

漁民互助會會長陳明金表示,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澳部分漁民長時間“停運”,令到收入大減,生計大受影響。然而,政府早前推出100億防疫基金時,始乎“遺忘”了整個漁業界,希望政府能夠仿效香港給予漁民一個定額援助金,以支援漁業界度過現時經濟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