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珠籍或持居住證外僱 衛生局:入境仍須隔離

【本報訊】符合資格的內地外僱11日早6時起入境毋須醫學觀察。衛生局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重申,有關措施是針對擁有珠海籍或珠海居住證的外僱,其他原有的外僱出入境政策維持不變,即外籍僱員仍然禁止入境本澳,而台灣、香港和內地其他地區的外僱,若過往沒有去過外國,可經機場入境本澳,抵澳後仍須醫學觀察 14天。

協調中心續表示,如需從珠海入境澳門的人士,建議先在珠海進行核酸檢測,攜同相關證明入境本澳。假設未有預先進行核酸檢測的澳門居民,入境澳門後則會被帶至北安的檢測場地核酸檢測。由於這類入境人士並未預先預約,所以在檢測場地則需要輪候,而且未能即時發出報告,相關人士則需要向山頂醫院申請醫療報告。假若是外僱的話,未有預先進行核酸檢測則不能進入澳門。

另外,梁亦好亦指出,只要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或旅遊證件便可生成「澳門健康碼」,但若要生成「粵康碼」,便必須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梁亦好稱, 10日需接受醫學觀察人士新增26人,其中澳門居民13人,非澳門居民13人。截至昨日,累計醫學觀察人士有4,265人。現正進行醫學觀察人士有188人,其中175在指定酒店、漁船上11人、2人在衛生局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