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房屋局長山禮度、公共房屋廳長陳華強、研究廳廳長任利凌昨日上午出席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與聽眾探討社屋制度。
山禮度表示,新社屋法8月實施,新法與舊法最大的不同是社屋申請恆常化,為經濟薄弱家庭解決居住問題,承諾少於4年上樓。未來將加強宣傳,包括讓現有住戶了解所需遵守的義務,以及將推出網上申請平台,方便居民網上申請。山禮度指出,2017年期社屋申請,已審查一半,合資格住戶已安排上樓,當局亦於下周三結束臨時補助申請。
陳華強表示,目前九成社屋租戶是免租,一成超出上限一倍,去年約二百富戶退場。20182109每年都巡查一千次,社屋租戶若有收入改變,需要在三十天內向當局作出申報,局方適時作出租金調整或合同更新。
有聽眾反映,因曾受惠於四厘補貼,但隨著家庭狀況改變,有住屋需求,多年來都不符合社屋申請。
山禮度回應表示,法律上不容許曾受惠四厘利息補貼者申請社屋,但可向行政長官申請作出例外許可,又指對於一些緊急情況都可以申請例外許可。
陳華強補充,過去多年約有二千至三千宗例外許可申請,當中有七十個案獲批,並獲分配社屋。又指審批必須嚴謹,呼籲提出例外許可的申請人盡量提交相關資料說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