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文化遺產導遊協會主席簡萬寧表示,澳門欠缺一部旅遊綜合法,即把所有涉及旅遊領域法規的原則性規定都納立到一套法律之中。建議參考內地的“國家旅遊法”,作用綱要性的規定,為澳門旅遊業長遠發展作出規劃。
簡萬寧促請當局盡快對酒店商貿、旅行社及旅遊職業法進行修法,適應新時代的國家政策,亦符合特區政府及旅遊業發展規劃,強調法律必須與這些方面相配套。
【本報訊】澳門文化遺產導遊協會主席簡萬寧表示,澳門欠缺一部旅遊綜合法,即把所有涉及旅遊領域法規的原則性規定都納立到一套法律之中。建議參考內地的“國家旅遊法”,作用綱要性的規定,為澳門旅遊業長遠發展作出規劃。
簡萬寧促請當局盡快對酒店商貿、旅行社及旅遊職業法進行修法,適應新時代的國家政策,亦符合特區政府及旅遊業發展規劃,強調法律必須與這些方面相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