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司:特區行政主導 三權配合制約非分立

【本報訊】行政、司法、立法“三權分立”一說引起爭議。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基本法》已明確規定澳門特區的政治體制,強調行政、司法、立法三者之間並非三權分立,而是相互各有權限,各按法律規定行使自己的權限。自特區成立以來,行政主導,三權相互配合及制約,並重在配合,二十年來恆之有效,亦得到社會各界了解及認同,回歸後對澳門發展及社會穩定起到非常好的作用。

至於如何確保司法獨立,張永春指出,按照基本法及一系列的法律規定,法院獨立行使司法審判權,檢察院亦獨立行使檢控權,這受到法律明確規定及保障。舉例如土地收回案件,若有司法上訴,最終決定權在法院,行政當局尊重及執行司法機關的判決,這一點無庸置疑。

受疫情影響,政府今年要求所有出席國慶升旗儀式及慶祝酒會的人士必須通過核酸檢測,有傳媒質疑舉辦大型活動是否有違防疫原則,今後的大型活動是否均需有核酸要求等,張永春回應指,澳門抗疫工作取得一定成績,得來不易,目前防疫進入常態化,相信有關要求是為平衡社會正常運作及防疫工作兩不誤。他認為若果所有活動都取消,難以讓社會回復正常狀態,希望大家理解。

另外,當局早前曾表示今年下半年將決定公務員明年是否需凍薪,被問及何時有結果?張永春表示,公務員調薪需透過薪酬評議會分析,有關報告已接近完成,當有消息後會公佈,但暫時沒有時間表。

張永春又提到,近月活豬來貨價偏高並出現一定的波動,政府透過市政署與“兩南”溝通,希望“兩南”體諒社會實際狀況,暫時維持現時的活豬批發價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