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澳再搗偷渡集團 經近氹仔碼頭登岸

【本報訊】珠澳警方再破偷渡集團,兩地同步採取行動共拘捕16名內地男女,包括3名偷渡集團骨幹、成員及“人蛇”及其家屬,當中共6名“人蛇”全部曾分別涉賭場犯罪及非法入境等案件被禁止入境,被捕時均供稱偷渡入境只為賭博,警方進一步調查案件,追緝集團主腦下落,以及集團運作時間。

在澳被捕的3名內地男子分別姓吳、36歲;姓潘,32歲,均稱無業,負責在澳門登岸邊接應;姓戴,33歲,報稱水手,案中擔任船夫,3人涉犯罪集團、協助罪送交檢察院處理。6名內地“人蛇”(五男一女),年齡27至41歲,分別曾涉賭場高利貸、非法兌換、非法再入境及犯罪集團等案件,正被禁入境。

案情指,今年10月,珠海市公安局透過情報聯络機制通報司警,指有活躍於珠澳的偷渡集團,以快艇協助偷渡客進出本澳,珠澳警方為此展開聯合偵查,並成功鎖定集團成員身份、犯罪模式及偷渡點位置,經分析迅即鎖定目標。

本月28日,司警得悉集團準備接載6名“人蛇”,經氹仔客運碼頭旁工地對開岸邊(即舊址為氹仔臨時客運碼頭)偷渡入澳,隨即聯同海關部署。晚上7時,司警發現吳某在路氹北安圓形地附近徘徊,疑似把風,期間曾前往氹仔客運碼頭入境大堂內等待。未幾,警員發現戴某駕駛一艘藍色纖維艇,載了6名非法入境者準備在上述岸邊靠岸,見時機成熟,立即與海關及珠海市公安局同步採取行動。眾人見事敗,一度逃至附近工地匿藏,以圖規避警方追截,最終一同被捕。搜捕期間,警方發現另一名負責接應的潘某乘的士到達現場,於是一併將其拘捕。

珠海公安局同步採取行動,在內地拘捕3名集團骨幹(35歲至41歲)及4名偷渡客的家屬。經調查,有關集團收費1,5000至1,8000人民幣不等,負責駕駛偷渡快艇的戴某供稱事成後可獲3,000元人民幣報酬,而吳、潘兩人則拒絕合作,相關非法入境者供稱入澳目的為賭博消遣,案件有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