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審議《2019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決議案,經濟財政司長李偉農等官員列席,《2019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決議案獲通過。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引介表示,委員會在分析《2019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時關注多項問題,特別是政府編制的《2019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為根據第152017號法律,《預算綱要法》生效後的首份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委員會關注報告的內容與過往年度報告的差異,以及與2018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的預算數據比較方法。
此外,委員會亦關注環保與節能基金、工商業發展基金及居屋貸款優惠基金、治安警察局福利會及樓宇維修基金的執行率偏低,以及獨立將共用開支的大額開支情況。政府就委員會關注的問題作詳細回覆及解釋,委員會對此表示滿意。
財務方式方面,2019年一般綜合預算實際收入為1,407.3億元,較2018年減少5.8億元,減幅為0.4%;2019年一般綜合預算實際開支為846.8億元,較2018年增加16.5億元,增幅2%;錄得2019年度盈餘為560.5億元,較2018年減少3.8%。
2019年特定機構彙總的實際收入為294.3億元,彙總的實際開支為125億元,期內錄得彙總的盈餘為169.3億元;特定機構彙總的投資預算的實際開支7,400萬元;2019年已支付的PIDDA實際開支為123.3億元,執行率為72.4%;未執行的項目款項的金額為47.1億元;2019年的PIDDA執行率與2018年比較下降0.5%。
就公共開支而言,非自治部門的預算執行率為80.8%,行政自治部門的執行率為92.1%,自治部門及機構的執行率為82.8%,2019年自治部門及機構的執行率較2018年的73.4%,有明顯的上升。
《2019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決議案在出席的議員全票贊成下獲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