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餘十二法案審議 高開賢:會期內完成

【本報訊】今年是第七屆立法會選舉年,立法會主席高開賢回應選舉工作時表示,具體由政府有序安排,將按選管會規則作相應配合,但強調選舉是議員自身參與。

未需加班加點趕工

第六屆立法會會期僅餘不足半年時間,但手頭上仍有12部法案審議中,倘會期結束前未能細則性通過的法案將成廢案。高開賢稱,按現時進度安排,有信心在餘下會期內完成12部法案的審議,目前與政府間經常溝通及聯絡暢順。雖然現時未需加班加點趕工作,但會按實際情況考慮。

至於有意見倡立法會開放小組會,高開賢重申小組會是否開放,最終由小組會按議事規則自行決定,議會對任何社會及議員的意見均持開放態度。

另外,對於非本地居民的集會及示威權問題,高開賢回應指,有關問題按集會及示威法律安排及處理,社會對“居民”的定義或有不同的理解,若認為需要修訂法律,議會會根據社會聲音作出安排。而委員會內未有討論過有關定義。

三會期通過廿五法律一決議

立法會舉行傳媒春茗,高開賢致詞表示,立法會作為立法機關,主要被賦予立法及監督職能。在第三會期,共通過了25個法律和一個決議,共舉行35次全體會議,包括10次口頭質詢大會,處理了85份口質、收到書面質詢696份;共有325份議程前發言;三個常設委員會召開了124次會議,章委會及三個跟進委員會共召開35次會議。

隨著第四會期展開,立法會工作最後階段,首4個月通過7個法律,召開了20次全體會議,包括4次口頭質詢大會,處理口頭質詢37份,共收到書面質詢279份,153份議程前發言。三個常設委員會召開了70次會議,章委會及三個跟進委員會共召開12次會議。在法律方面,目前已獲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及正在細則性審議的共12個。

他稱,在去年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為有效防控疫情,立法會與其他部門一樣,工作受到影響,在中央關心及特區政府迅速採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下,有效控制疫情擴散,立法會正常運作期亦延長一個月,以彌補疫情耽誤的時間。因此,立法會在第三會期及本會期內取得的工作成果實屬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