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天仙局開空頭支票 本地漢涉嫌騙千六萬

  【本報訊】工程公司前股東疑因公司周轉不靈,佈下“天仙局”訛稱承接鴨涌河附近某大型工程,遊說友人尋找投資者投資,事主聯同覓得的投資者合共投資2,000萬港元,及後發現疑犯未接得相關工程。雖然獲得400萬港元退款,但疑犯提供的1,600萬餘額支票未能兌現,遂向警方報案。潛逃內地的疑犯前日早上於江門落網,轉交司警跟進。
  涉案人姓李,男性,48歲,澳門居民,報稱商人,工程公司前股東。涉嫌簽發相當巨額的空頭支票、偽造文件及詐騙罪,被移交檢院跟進。
  司警去年7月13日接獲事主報案,事主稱2017年6月因工作認識李某,對方指公司將承接澳門鴨涌河附近某個大型工程,涉及1億元人民幣,完成後可獲16%回報,前期需投資5千萬,餘款則視乎工程進度決定。若未能成事將全數退款,遊說事主協助尋找投資者,並承諾投供2%佣金作中介費。
  為增加事主信心,疑人向事主展示與大判合作的相關文件,事主因此信以為真,並協助李某覓得投資者,成功簽署各種合作協議文件。2018年1月至11月期間,事主及投資者合共向李某投資2,000萬港元。
  直至2019年6月,事主發現涉案地盤工程已經開展,承建商並非李某提到的建築公司,遂要求退款,李某向事主退回400萬港元,並簽發一張票面為1,600萬港元的支票償還欠款。收到支票的事主一直等候支票到期,至去年6月30日支票到期後發現“彈票”,懷疑李某故意簽發空頭支票,遂向司警報案。
  司警接手調查後,發現嫌犯除簽發空頭支票,亦發現李某公司從未投標相關工程,向事主展示的大判合作的文件亦是偽造,並於去年3月25日已潛逃內地。司警將案件通報內地警方,直至前日早上內地警方成功將李某緝捕歸案,當晚將疑犯轉交司警跟進。
  調查期間李某承認開出空頭支票一事,同時承認偽造文件及誘騙事主“落沓”。警方以相當巨額的空頭支票、偽造文件及詐騙罪對疑人落案起訴,移交檢院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