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駐澳機構稱謂的風風雨雨

  昨日筆者提到,當年魯平在訪問澳門時放了兩「炮」,另一「炮」是「炮打」台北駐澳門機構的名稱問題(按:昨日所述日期有誤,應是一九九零年三月)。
  這一「炮」,既是轟向前澳葡政府,也是打在台灣駐澳機構的身上。實際上,「北京風波」發生後,台灣當局「外交部」趁著西方國家「封鎖」中國大陸,北京外交較為困難之機,派出資深「外交官」李梅章到澳門設「館」。但當時前澳葡政府拒絕為政治機構登記註冊(前港英政府也是持同樣態度,因而台灣駐港機構只能以商業機構名稱「中華旅行社」註冊),而且其商業登記法例也確實是沒有規範為政治機構註冊登記的規範,因而李梅章是以「澳門臺北貿易商社」的葡文稱謂「Agencia Comerciale de Turismo Taipei」,其中文直譯是「臺北旅遊貿易商行」,亦即是以民間機構名義進行註冊登記的。
  然而,李梅章卻鑽了當時葡國政府尚未宣佈中文為澳門地區的官方語言這個空子,進行了「偷步」處理,按照台灣當局《外交部駐外代表機構組織規程》第四條的規範,以台灣當局「外交部」派駐「非邦交國」辦事機構所慣用的名稱模式,將之翻譯為「駐澳門臺北貿易旅遊辦事處」。除了其中的「辦事處」是台灣當局「外交部」派駐「非邦交國」機構的「制式稱謂」之外,其中的「駐」字,更是凸顯了台灣當局的「主權」亦即「兩個中國」的真實心態。
  更令北京難以容忍的是,李梅章在返回台北述職時,「外交部」專門為其大張旗鼓地召開記者會,聲稱這是李登輝「務實外交的勝利」。而且更嚴重的是,李梅章還經過秘密運作,由台灣當局「外交部」出面,邀請了澳葡政府的護理總督(即代理總督)範禮保前往台灣訪問。這是踐踏中葡建交公報所強調的一個中國原則的。在此情況下,國務院港澳辦就承受了極大的政治壓力,因而魯平在訪問澳門時,「放炮」發洩自己的心中塊壘。
  與前澳葡政府對阿馬留銅像「買中方怕」的態度相反,葡方對魯平的這一「炮」卻是「闊老懶理」。其理由是,當時葡國外交部尚未宣佈中文是澳門的官方語言(翌年才有此政治行為),台灣駐澳機構自行以中文怎樣表達,葡方管不著,而其正式註冊的葡文名稱沒有抵觸一個中國原則,葡方沒有必要回應魯平的批評。
  北京方面曾透過私人途徑,向該機構傳遞了要求改名的訊息,並表示若該機構改名,就可平安過渡,跨越「九九」。而且,該機構的中文稱謂如能改爲與其葡文稱謂「澳門臺北貿易旅遊公司」相一致的話,該機構就可被視爲「民間商社」,其負責人可與北京派駐澳門的官員接觸。據知,受委託傳遞這一資訊的人士,各種身份的都有。其中比較重要的,是香港台灣商會負責人、一九九六年三月曾任李登輝競選香港後援會會長的丁楷恩,他受當時的澳門新華社社長郭東坡之托(郭東坡早在任中國貿促會副會長時就認識丁氏,並在北京接待過率團到北京訪問的丁氏)而爲之。
  「駐澳門臺北貿易旅遊辦事處」負責人在接收到上述訊息之後,覺得頗有道理,認爲該機構確實是「有名無實」,與香港中華旅行社的「有實無名」正好相反,在號稱「半個解放區」的澳門無謂爲這個「名」而誤了該機構可跨越「九九」以及作爲聯繫兩岸的橋樑,尤其是一直憧憬著的爲促成兩岸高層會談做點工作的大事。故此,是有意接受「改名」的要求的。但是,鑑於當時澳台航線談判尚未開始進行,也鑑於該機構當時正在引介一些台商來澳門考察投資環境,擔心如在此時改名,可能在客觀上會對台灣的航空公司及台商帶來某種心理陰影,故又希望改名之事能夠「緩議」,最好是待到澳台航線通航之後才予考慮。
  一九九五年五月中旬,國務院港澳辦公室宣佈,魯平主任將於該月二十三日到二十五日再次訪問澳門。時任「駐澳門臺北貿易旅遊辦事處」處長的王允昌得悉消息後,萬分焦急。因為當時澳台航線的談判正密鑼緊鼓地進行,他擔心魯平訪澳時,再次就其辦事處的稱謂問題「發炮」,可能會嚇壞台灣當局,而導致澳台航線談判流產。為此,王允昌計劃再次透過丁楷恩向澳門新華社轉達這個意圖。但丁楷恩此時正在歐洲進行商務活動,不在澳門,王允昌就改為委託筆者向中央駐澳門有關機構轉達,希望魯平不要再次就此問題放「炮」,以免影響澳台航約談判的順利進行。待澳台航約簽署並生效後,該辦事處將會主動處理「改名」問題。而相關訊息上傳到北京後,就傳來了魯平確認不會再次「發炮」的訊息。但遺憾的是,王允昌的諾言,只是他個人的單廂情願,卻遭到了台灣當局「外交部」的否決。事後讓各方當事人都很受傷。
  到澳門回歸前夕,台灣當局駐澳機構「改名」議題迫在眉睫。大約在一九九九年九月間,筆者受有關人士的委託,向時任「駐澳門臺北貿易旅遊辦事處」處長的厲威廉傳話,該機構必須在「九九」前改用與其民間機構性質相吻合的新名稱,否則在澳門回歸後將不排除無法獲準繼續留存。厲威廉將此資訊匯報台北後,台北方面頗為緊張,指示他盡快將新名稱的構思呈報回臺北。為此,厲威廉找到筆者,希望筆者幫忙想辦法,研擬出一個既符合北京要求,又不能讓臺北感到「委屈」,而且還能讓澳門的親台僑團可以接受的新名稱。
  在前後三個月的頻密接觸過程中,筆者與厲威廉先後擬談過兩個稱謂:一個是能夠體現既能與澳門新華社「社對社」對等,以體現其為臺北當局派出的機構,也能與時任香港中華旅行社總經理鄭安國「平起平坐」,以撫平厲威廉與鄭安國的「瑜亮情結」的「澳門中華旅行社」。此設想獲得北京高度肯定,但台灣當局卻「打了回票」。
  另一個是比照駐澳機構商業註冊的葡文名稱,並加以北京可以將之視為「民間機構」的「中心」(但在台灣方面,當時「外交部」派駐一些「非邦交國」的「半官方」機構也叫「中心」)為後綴,改名為「臺北貿易旅遊中心」。北京批准了這個方案,而台灣當局則作了小小修改,認為「經貿」與「旅遊」的性質有重疊,因而決定採取其派駐一些國家的機構的樣式,將「經貿」修正為「經濟」,「旅遊」修改為「文化」——統稱為「臺北經濟文化中心」。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新華通訊社從澳門發出一則簡短的電訊,正面報導了臺灣駐澳門特區機構已正式易名為「臺北經濟文化中心」一事,等於是間接地發出北京中央政府已經承認及接受了臺灣當局駐澳機構的新名稱的訊息。
  在承認「九二共識」的馬英九當選並出任台灣地區領導人期間,澳門特區進一步發揮了「澳門模式」的垂範作用。尤其是行政長官崔世安與台灣當局陸委會主委王郁琦的正式會面並互以官銜相稱,為後來的國台辦主任與陸委會主委定期會面,以至兩岸領導人習近平與馬英九在新加坡實現歷史性會面,創造了良好的政治基礎。至此,台北經濟文化中心升格為「半官方」機構的時機已經成熟。在北京國台辦的主導下,二零一一年七月四日,先是臺北的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親自宣布,後是澳門特區政府發言人譚俊榮宣布,台灣與澳門之間互設辦事處,駐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也更名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澳門特區政府也將在台北設立「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