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失智老人老無所依

  「大義滅親」有苦衷?
  失智症不是單一的一種病,而是一群病症的組合。雖然與正常老化的症狀有些類似,但本質上却有很大區別。失智症大致分爲兩種類型,退化性和血管性,但患者常常會有兩種以上的病因,比如最常見的阿爾茲海默症和血管性失智症並存(又稱爲混合型,另外常見的還有額顳葉型失智症和路易氏體型失智症等病症)。在日常生活中,正常老化的老人會突然忘記某些事情,過後可能會自己想起來。而患失智症的老人,自己說過的話和做過的事忘記過後便不會再想起。如果對兩者做記憶測試,正常老化的老人可能會無法完成測試中的某些項目,而患失智症的老人不僅無法完成測試項目,甚至會忘記自己曾經做過測試。
  失智症不僅影響記憶,同時還會影響到其他認知功能,包括語言能力、空間感、計算能力、判斷能力、抽象思考能力和注意力等,同時還可能出現性格突變、妄想或幻覺等症狀,所以看護失智老人不僅費時費力,還有可能吃力不討好,讓看護人産生消極情緒。
  「有個患失智症的媽媽我該怎麽照顧?」這是許多失智老人家人的疑慮。「天黑了,媽媽却說天準備亮了,她要出去工作。」「經常吵著要做飯,却忘了關煤氣。」「明明已經吃過飯了,却抱怨沒給飯她吃。」失智老人的各種問題層出不窮,常常讓看護的親人心力交瘁。所以有專家指出,有行動障礙的老人留在家裏沒有問題,但是失智老人,家人完全無法照顧。
  「失智老人看護事業絕對是燒錢,成本跟難度都是照顧行動障礙老人的兩倍以上。」台南屏東縣國淳社福基金會3年前接受政府2000萬元新臺幣的補助,開設髙屏(高雄、屏東)地區第一個失智團體看護中心。「一個護工能照顧8個有行動障礙的老人,但只能照顧3個失智老人。」該中心負責人說,「如果能回到3年前,想把當時的政府補助退回去。」由於失智老人的特殊性,不僅家人無法照顧,一般的養老院也無法給予很好的看護。「來這裏的失智老人,要不是原先照顧他們的人得了抑鬱症,就是親人不忍看見他們被養老院用各種工具約束起來。」臺灣雲林縣專門接收失智老人的看護機構「小太陽幸福園區」負責人葉雅倫說,「他們曾被送到養老院裏,被當做瘋子綁起來。來到這裏後,工作人員每天陪他們進行身體鍛煉,鼓勵他們參與團體活動,培養一些簡單的興趣愛好……」讓這些人有尊嚴地老去,需要一定的專業性和耐性。
  另外,失智老人看護事業,對一般投資者來說還是只有物質投人但沒有金錢收益的「無底洞」,往往只能當公益事業來做,所以其持久性和社會效益往往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
  養老大作戰
  殺死祖母的小吳或許之前並沒有瞭解到,雖然臺灣在這方面的資源不充裕,但除了自己看護失智老人,其實還有多達18種讓失智老人獲得幫助的方式,即使有些並不很專業。首先,就近送往專門照顧失智老人的養老院就是一種不錯的選擇。但是臺灣社會有很多人還有種舊觀念:自己照顧不來,把老人送出家門,睡到冷冰冰的養老院集體宿舍裏,是一種遺棄。
  此外,失智之後,還可申請居家服務、居家托老、走動照顧、日間照顧、夜間照顧、周末照顧、短期喘息照顧、小規模多機能照顧、失智之家照顧等等,甚至等經濟狀况好轉後還可以聘請外籍看護。
  另外,專門的養老院也未必是一般人所想像的「煉獄」,將失智老人送養老院也不等同於「將精神病隔離開來」。比如一般的失智之家,就是9人以下,設在社區裏,由公寓或透天厝(臺灣的一種獨棟住宅)改造成家庭式的溫馨照顧空間,老人等於住在老年宿舍,和年輕時讀書住學生宿舍差不多。
  但是這些資訊吳某或者吳家人沒有瞭解到,也是有原因的。因爲這些政策和行動並沒有得到足够的宣傳,可能就連臺灣當局主管老年福利事業的政府部門也不一定知道,或者知道了也心不在焉。
  臺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湯玉麗就曾向媒體抱怨:「每次舉行相關會議,失智症協會都希望邀請福利衛生部門以外的部門參與,如教育、宣傳等部門,但官員們常常疑『爲什麽找我去開會』」她認爲,失智老人的照顧不僅需要福利和醫療部門,還應該讓全社會都瞭解失智症,知道有這種病以及這種病的症狀和成因,更重要的是,一旦有需求,該去哪里尋求幫助。
  根據臺灣失智症協會統計,截至2015年臺灣65歲以上的老人有2938579人(占臺灣總人口的12.51%),其中有輕微認知障礙的有545981人,占18.58%。患失智症的有237652人,相當於65歲以上的老人中每12人中就有一人患失智症,80歲以上的老人每5人就有一人患失智症。而且年紀越大發病率就越高,每過5年發病率便會增加一倍。該協會估計,到2031年,臺灣失智老人將增至47萬人。未來50年,臺灣平均每天將新增40個失智病例。
  相比之下,臺灣現時可供利用的相關資源實在少得可憐。據臺灣福利衛生部門統計,全台專門收治失智老人的大中型養老機構只有18個,而正在使用上述資源的失智老人只有429人,不到總人數的02%。即便算上失智症居家服務、失智老人日間看護中心、失智老人團體社區、相關機構的失智症看護專區等其他提供失智老人照顧的團體,全臺灣能提供相關服務的單位也不過125個。
  有鑒於此,臺灣一些有識之士希望借鑒其他老齡化嚴重國家和地區的經驗,通過立法層面解決日益嚴重的老年人服務問題。現在臺灣正在進人立法程序的兩部關於老年人服務的法律「長期照顧服務法」和「長期照顧保險法」便是借鑒了日本的經驗。而日本社會近年來在髙度老齡化和少子化的雙重夾擊下,每年至少發生30起「照顧殺人」事件,許多看護人因心力交瘁而殺害被照顧的老人。日本的榜樣,則是起步更早的國家,如德國和荷蘭,荷蘭是全球第一個實施養老照顧服務保險法的國家。這些國家不僅通過法律對老年人長期照顧服務的機構數量、行爲規範等作出了規定,同時也通過繳納保險結合政府財政援助的方式解決了資金投入問題。
  雖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但在瞻養老人這件事上,不幸家庭的不幸之處或許並沒有什麽兩樣。2015年8月國際失智症協會(ADI)發布全球失智症報告,估計2015年有990萬個新增病例,此前全球失智症人口達到4680萬。報告指出,到了2050年,失智症總人數將會達到1億3150萬。所以,臺灣今天的發生的悲劇並不是偶然,也不是獨例,而是所有即將進入老齡化社會的國家和地區都要面對的問問題。
(李斑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