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消優惠轉移辦理 轉移需提交同意書

  【本報訊】電子消費優惠計劃下周二實施,登記及完成資料核實的居民24日起陸續發放5,000元啟動金及3,000元立減額,同日起亦可辦理電消轉移,即將未成年子女的電消優惠轉移至家長所選的移動支付平台。如選擇以未成年人(12歲或以上)本人的移動支付實名帳戶領取優惠,亦需自24日起按登記時選定的日期及地點,由其父、母或監護人到所選擇的金融機構提交同意書。
  有馬姓家長到銀行為她三歲的子女辦理優惠轉移,她認為網上登記流程明確,短訊通知寫明登記時選定的日期及辦理地點,並認為到場提交授權書等文件快捷;電消金額將用於嬰兒用品或日常食品。
  梁姓家長表示,將未成年子女的款項存入他們帳戶,當作零用錢交由他們自行運用。亦有居民沒有看清短訊通知寫明登記時選定的日期及辦理地點,以致「白行一趟」。
  金管局金融基建及資訊廳總監劉奇峰表示,目前有3萬人已登記到本澳8間金融機構共101個網點提交授權書或出示身份證核實,首日辦理運作順暢。截至今早8時,電消優惠計劃有逾43萬名居民完成登記,當中約18.5萬人選擇移動支付,約24.6萬人選擇消費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