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支持澳門特區 依法禁止破壞憲制秩序行為

  【本報訊】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6月3日發表聲明表示,近日,澳門特別行政區警方就有關人士舉辦非法集會作出不予批准的決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依法作出駁回有關人士上訴的裁決。這些決定和裁決合憲合法,表明了禁止破壞憲制秩序行為的鮮明態度。我們對此堅決支持。
  聲明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共同構成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必須尊重國家主體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尊重憲法確立的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切實維護憲制秩序。任何組織和個人破壞憲制秩序的行為都是違法的,都必須堅決予以禁止。澳門特別行政區警方的有關決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的有關裁決,有力維護了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具有堅實的法理和法律基礎,必須得到遵從和執行。
  聲明表示,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來,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自覺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權威,大力弘揚愛國愛澳核心價值觀,開創了各項建設事業全面進步的良好局面,值得倍加珍惜。我們相信,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和社會各界,必將一如既往地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堅定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不斷推進「一國兩制」成功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