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公職收費不退款 生活困難考生可豁免

  【本報訊】行政公職局長高炳坤透露,經參考鄰近地區制度安排和本地高校報考費用後,決定未來報考公職需繳交報考費的金額暫訂為三百元,不設退款,稍後將有行政長官作出批示公佈。又稱期望公眾不要只聚焦於是次制度增設報考費的改革,而是當中一籃子措施如縮短開考時間、增設特別開考,以及規範面試、筆試最長時間等,是整體公職開考制度的改革。
  高炳坤昨日稱,今次整個開考制度修改目的,旨為既能讓各政府部門適時招聘其所需人才,補充人力資源,也期望考生能清晰每個階段可能所需要的時間,更好規劃其職業發展,因此未來公職招聘制度將會縮短了開考時間、增設特別開考集中具共通性的職程聯合開考,局方會每年向各公共部門收集其所需人力資源,提醒相同職程的部門可聯合開考,以減少開考次數,待通過法律後便會與各公共部門做解釋會。
  被問及最具爭議的報考費定價?他回應稱,經參考不同地區如內地、台灣相關制度的安排,其都是設收費制度並不設退款的,連同參考本地高校報考的費用標準後,決定收費三百元作為報考費,並不會考慮退款,但考慮到生活困難並符合社工局相關標準的人士,又或因為公共部門責任而取消開考則可獲豁免,詳細內容稍後將有行政長官作出相關批示公佈。
  另對有意見憂慮延長綜合能力試會否減少開考次數,他回應稱綜合能力試屬資格試,是否招聘需視乎各公共部門的需求而決定,兩者未必有完全關係,加上三萬八千名為公務員「天花板」的數目,現時只是作餘額管理,因應每個公共部門其人員離職、工作增加、工作人員配置等情況而開考,故不會取決於能力試由三年延長至五年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