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法細則性通過 涼茶湯水藥膳未納

  【本報訊】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討論及表決《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法》法案,法案將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制度進行整合規範,對中藥製造、進出口、批發、零售等環節進行全面監管,法案獲細則性表決通過。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及衛生局局長羅奕龍列席會議。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何潤生引介法案表示,法案因應不同藥事活動將准照分為三類,即中藥製造准照、中藥進出口批發准照及中藥房准照。
  法案訂明製藥活動必須符合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即GMP的要求,以加強中藥生產過程的品質控制;並設立委託製造制度,為本澳中藥企業委託內地製造中成藥創設條件。法案亦完善對中藥進出口及批發場所和中藥房的要求,確保供應鏈各流通環節中藥的質量及可溯性。政府並考慮讓申請人憑臨時工業准照申請中藥製造准照,以及就中藥房計劃設立一站式發牌程序,縮短發牌時間。
  何潤生引述政府澄清,涼茶舖、湯舖、藥膳舖等小商戶不屬於法案內監管的中藥藥事活動場所,因為原則上,涼茶、湯水及藥膳應由食藥兼用的中藥材製備,只要相關產品的包裝標籤沒有涉及預防及治療疾病的宣稱,可視為功能性飲料和食品,按現時《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監管。
  法案新增「中成藥註冊」定義,明確中成藥須註冊方可在本澳流通;並按內地中成藥註冊的管理方向,將中成藥註冊的有效期統一定為五年。
  政府代表稱,現時市場流通的中成藥有7,400多種,政府會在法案通過後向業界宣傳及舉辦講解會,清晰在正式註冊時所需手續及文件,將於補充性行政法規及相關技術指示訂明具體要求。
  法案為現有技術指導、中藥藥事活動場所及已流通的中成藥專設過渡規定。法案生效期為2022年1月1日,以預留適當時間準備相關配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