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申請講解排序 同得分比收入年齡

  【本報訊】新一期經屋申請至11月12日,房屋局繼續舉辦公眾講解會並設現場諮詢櫃位,解答居民對申請今期經屋的問題。有居民問及若得分相同排列優先的準則,房屋局回應稱,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若出現同分情況會先按申請人的平均收入高低作優先排序,收入低者為優先,若再出現同分則按申請人的年齡大小作為排序,年紀大者為優先。
  講解會昨晚8時在房屋局青洲坊辦事處舉行,房屋局公共房屋廳長陳華強、經濟房屋及援助處長繆燦成出席解答居民疑問。會上,有不少居民關注到經屋繼承和父母曾申請經屋子女能否再申請等問題,也有居民問及若最終得分相同,排列的優先次序準則是如何等。
  繆燦成回應稱,今期經屋申請採取計分式,並以四大項目作為計分標準,包括家團成員結構、在澳居住年期、永久居民比例、家團成員中有否長者或殘疾人士或未成年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若出現同分情況會先按申請人的平均收入高低排序,收入低的人士為優先,若再出現同分情況則按申請人的年齡大小作為排序,年紀大的人士為優先,全部都是有法律規定。
  另有居民關注到居澳年期計算,繆燦成回應稱,若在澳出生的人士,利用其出生日期整年計算,非澳門出生的則用身份證首次發出日期作為居澳年期計算。至於父母曾申請經屋,子女成年後卻未婚能否再申請的問題,其稱只要經屋成員在經屋交付日期起開始計算10年,成員之前未婚現時已婚是有條件可再申請,但若未婚則暫時未具條件申請。
  至於有「家庭式」商戶反映難以提交正式損益表,其稱今次申請為更便民,是毋須商戶找會計師樓做,只要根據實際商舖的營運情況和單據等如實申報即可。
  今期可供申請購買的經屋建於新城A區,共5,254個單位,申請期至11月12日,首次接受電子申請方式。根據房屋局網頁資料顯示,截至晚上9時,共收到252份申請表,當中164份齊備申請文件並逾六成五為個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