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3日聯同廉政公署與各候選名單舉行工作會議,向各候選名單受託人、候選人及其他人士介紹《立法會選舉法》中關於競選宣傳、競選宣傳活動通知、舉辦或參加具福利性質非競選活動的申報義務等規定,並進行交流,以加深相關人士對該等法律規定的了解,以免違法違規。
選管會主席唐曉峰、選管會委員黎裕豪、廉署助理專員歐陽湘、選管會委員高炳坤及廉署顧問馮伯恩出席了上午舉行的工作會議。
唐曉峰在會議上表示,按選舉法規定,自2日被確定接納的候選名單總表公佈後,至8月28日競選活動期開始前,此段期間為禁止宣傳期;任何人,尤其是候選名單、其受託人和候選人,均不可在禁止宣傳期內以任何方式進行競選宣傳,否則將構成違法行為,會依法被處罰。在競選活動期內(8月28日至9月10日),也要嚴按選舉法及選管會指引的相關規定進行競選宣傳。
他呼籲,選管會第1號和第2號指引都有關於競選宣傳和違法宣傳的明確規定,各候選名單受託人和候選人須加以注意。他強調,選管會、廉署及治安警察局等會嚴格按照選舉法,共同執法。
歐陽湘提醒各候選人及法人應按法律規定,就非競選性質的福利活動進行申報,違反申報義務會被處罰,往屆選舉已出現因違反申報義務而被處罰的例子。她強調,如福利活動涉及競選宣傳,就可能構成賄選罪。
她又指,截至8月1日,廉署已進行超過4千次巡查行動,往後會加大巡查及監督力度,堅決打擊賄選及其他選舉違法行為。廉署呼籲各候選人、其團隊及其支持者潔身自愛、守法循規、共同確保選舉在公平、公正及廉潔的氛圍下進行。
就終審法院對「DQ事件」的裁決後,直選組別大減,會否擔心今屆白票及廢票增加?唐曉峰表示,選民投票意向是自行選擇,選管會隨後會積極進行選務工作、安排宣傳活動,他希望選民珍惜手上一票,選出心目中的代表,對任何有意或無意擾亂選舉行為,不予認同。他又認為目前未有選舉氣氛是因為仍未進入競選宣傳期,相信氣氛會逐步提升,並提醒海外人士若要返澳投票,需安排好隔離時間,以便能在九月十二日參與投票。
今屆直選組別大減至十四組,有關宣傳場地及預算會否相應調整?唐曉峰稱,宣傳場地將於稍後公佈,基本上沒有改變,預算亦按照「應使則使」的原則,不會影響其他候選名單的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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