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外國人入境限制 申請者需符合五條件

  【本報訊】當局調整逗留香港非居民外國人的入境措施,在香港長期逗留的非居民外國人符合資格的可申請入境本澳,9月15日開始接受申請,最快9月20日可以入境。
  外國人入境五條件
  衛生局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表示,近期香港的疫情已受到進一步控制,故有條件放寬已在香港長期逗留“非居民外國人”入境,允許入境前21天未曾到過內地、澳門特別行政區或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的地方並符合下列條件的“非居民外國人”申請入境:一、已取得澳門有許可權機關發出的居留許可人士;二、已取得澳門有許可權機關發出的外地雇員身份的逗留許可或以工作為目的的入境憑證的人士,及其取得逗留特別許可的隨行家屬;三、澳門居民的配偶或近親;四、來澳參加重要商務、學術或專業活動的人士;五、已獲澳門高等教育學校錄取的學生。
  為減少有關人士對本澳傳染病風險,12歲或以上申請人必須出示香港特區政府認可的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程式或不適合或不必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醫生證明。獲豁免人士入境時仍須出示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境後仍須接受14天醫學觀察措施。澳門居民的配偶或親屬需由澳門居民作出申請,來澳參加重要商務、學術或專業活動的人士須由澳門的機構或企業作出申請。
  申請可使用外國人豁免防疫入境限制申請系統申請。9月15日開始接受申請,最快9月20日可以入境。
  傳媒關注當局放寬在港外國人申請入境本澳,梁亦好表示,現時每日從香港來澳的中國公民,即包括內地、港澳臺人士大約70至100人。而在港逗留的非居民外國人需要符合申請條件,以及接種疫苗才能來澳門,抵澳後仍須接受14天醫觀,她認為相關符合條件人士有必要性才會來澳,預料不會比現時每日從香港來澳的人員多。
  至於“來港易”措施,參與該計畫的人士,抵港不需要醫觀,但返回本澳仍須接受14天醫學觀察。
  本澳何時放寬港人來澳措施?梁亦好表示,本澳與內地在疫情防控方面一直保持密切聯繫和聯防聯控,防疫措施一致,所以與香港商討通關,本澳政策與內地一致,這是大前提。當有具體通關便利措施、免隔離措施,會作詳細公佈。
  一家四口患者“媽媽”出院
  本澳第62位出院病人,即是第63例確診病例,病人為43歲女性,澳門居民,為第60例患者的太太。住院期間曾有發熱、頭痛,經治療後症狀逐漸消退,嗅覺及味覺逐漸恢復,胸部影像學無肺炎表現,9月6日及9月8日連續兩次鼻咽拭子核酸檢測陰性,符合出院標準,於今日出院。
  她將繼續在高頂公共衛生臨床中心接受康復期隔離直至由連續2次鼻咽拭子核酸檢測陰性後的28天,亦即預計於10月7日解除隔離。
  目前,路環高頂公共衛生臨床中心有1名確診病人,8例康復期隔離,3名從高危地區入境抗體陽性人士。
  第三針未正式獲批使用
  仁伯爵綜合醫院醫務主任戴華浩表示,政府一直收集施打第三針疫苗的資料,有充足資料才作部署。目前重點工作放在推動重點人群的疫苗接種,提升疫苗接種率。
  對接種第3針新冠疫苗,當局有兩方面的考慮:第一、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為居民接種第一針與第二針新冠疫苗,當局致力推動提升重點人群、長者與青少年此3類人士的接種率;第二、考慮到藥監部門尚未正式批准使用第三針疫苗,包括國家藥監局尚未正式批准第三針國藥滅活疫苗的使用,美國和歐盟的藥監部門也尚未正式批准許可使用第三針mRNA疫苗。
  基於此,應變協調中心仍需收集更多資料,才可決定是否需要接種第3針新冠疫苗,以及哪些人士需要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