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澳第72例新冠患者因涉隱瞞行程,在康復期隔離結束後,被移送檢察院處理。
本澳10月爆發一波由裝修工人引發的新冠疫情,經流行病學調查,司警發現第72例患者曾經隱瞞行程。相關人士本月24日完成康復期隔離後被司警帶走調查,期間有人承認犯案。
涉案人姓楊,男性,46歲,內地男外雇,報稱裝修工人,本澳第72例新冠患者。涉嫌觸犯「傳染病防治法」有關「違反防疫措施」的規定,送交檢察院處理。
司警表示,隱瞞行蹤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若罪成最高可處6個月徒刑或60日罰金。而楊某友人經檢測後確定未有確診,無需醫學觀察,案件尚待進一步跟進。
本澳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