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在寅特赦朴槿惠,陳水扁蠢蠢欲動

  韓國總統文在寅於十二月二十四日公布新年特赦名單,包括前總統朴槿惠和盧武鉉時期的前總理韓明淑在內,共三千零九十四人將於十二月三十一日獲得公開特赦、減刑或復權。與朴槿惠同屬保守陣營的前總統李明博不在特赦之列。
  朴槿惠將獲得特赦的消息傳到中國台灣地區後,引發一陣騷動。先是陳水扁當年的拍檔呂秀蓮,向蔡英文喊話,呼籲特赦陳水扁。「總統府」為防堵發生蝴蝶效應,由發言人張惇涵回了一個軟釘子,聲稱大家對陳水扁的健康都非常關心,但「總統府」認為,最重要的還是確保陳水扁能獲得最好的照顧,以早日恢復健康。
  這可讓陳水扁老大不高興,但卻又擔心過猶不及,適得其反,搞砸自己的「特赦夢」,因而前日早上透過臉書「陳水扁新勇哥物語」,低調地發文出謎題:「韓國能,台灣不能?」猜三個字,並公布解答為「扁嘸步!?」(台語,想不出好辦法)不少網友猜測,陳水扁發文應該是與「特赦」有關。
  緊接著,陳水扁又於昨日在其主持的廣播節目「有夢上水」表示,不是只有朴槿惠被特赦,在韓國歷史上也包括兩位先後過世的總統全斗煥和盧泰愚,兩位都只被關兩年左右,全都獲得特赦;南邊的菲律賓和陳水扁同時間當「總統的艾斯特拉達,也被後來的總統艾若玉判處二十年貪污犯罪的有期徒刑,「一天都沒有關過」,馬上政治特赦,後來還選總統、市長。他認為「他山之石可以攻錯」。
  當然,陳水扁也為蔡英文「緩頰」說,因「國情」不同,他尊重「憲法」所賦予「總統」的政治特權,也認為蔡英文一定有自己的考量。
  陳水扁此刻可能正在後悔自己曾經「衰多口」。因為就在前幾天,他才就蔡英文的論文問題「涮」了其一把,聲稱他自己沒有讀過博士,他是用很簡單的常識,用膝蓋去想,如果有機會寫博士論文、拿到博士學位,這是光宗耀祖的事情,若有,就拿出來。
  這正是「哪壼不開提哪壼」。粵諺云:「貓毛一把一把地拔不痛,一根一根地搗才痛」。針對蔡英文,甚麼政治、經濟、社會等大概率問題的批評,她可能完全毫不在乎,但涉及到她個人品德的事,以至是極為細小的事情,卻是「零容忍」,睚眥必報。關於論文真偽的爭議,一直是她心中的「刺」,因而陳水扁這麼一說,正打中要害。陳水扁本人雖然只是法律系學士,但畢竟是「一等貧民之子」寒窗苦讀,全系成績第一,尚未畢業就考到律師牌;而蔡英文卻是富家子女,上學時就開跑車並因瘋狂超車而受罰。兩者如何能比擬?!
  其實,是否特赦陳水扁,一直是蔡英文最煩惱卻又是繞不開的議題。「特赦陳水扁」是過去近十年來民進黨內的「一道美麗風景線」。尤其是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四日的第十七屆第二次「全代會」,竟然有五百零六名亦即八成多的黨代表連署「特赦陳水扁」提案,幾乎台面上叫得出名號的黨籍公職全部都參與連署,這不啻是向蔡英文「逼宮」。而陳水扁的追隨者,為了展現「實力」,先後成立「一邊一國連線」和「一邊一國行動黨」。前者曾經是民進黨內的一個大派系,而且在各項公職選舉中也大有斬獲。後者則在去年初的「立委」選舉中,全軍盡墨,陳水扁的「氣焰」才稍為收斂。
  但蔡英文老是擔心,陳水扁要她「報恩」。因為她在李登輝時期,雖然受到重用,被委以「入關」談判小組組長,及領銜草擬《港澳關係條例》法案等工作,但卻只是是幕僚工作;只有陳水扁,才先後委任她為「陸委會」主委、「行政院」副院長,提名她為「不分區立委」等,才給她賦予實質性的權力。因而她本應要「報恩」,但卻又擔心,陳水扁「出籠」後,將會要挾她。實際上,陳水扁就曾爆料,當年蘇貞昌在任「行政院長」時,曾經多次要求他撤換「副院長」蔡英文。而在現時,卻是蔡英文任「總統」,蘇貞昌任「行政院長」。而在更早前的黨主席選舉和「總統」初選中,蘇貞昌都是蔡英文的手下敗將。因此,陳水扁此言不管是否有意,都將蔡英文和蘇貞昌置於極為尷尬的境地。不過,倒是揭開了「蔬(蘇貞昌)菜(蔡英文)之爭」的真實淵源。
  蔡英文雖然同情陳水扁的司法人權,但卻反感陳水扁的貪賄行為。也就是說,蔡英文只是為陳水扁爭取「程序正義」,卻不會為陳水扁爭取「實體正義」。而司法正義是由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組成的,缺一不可。既然如此,蔡英文並無心為陳水扁爭取「司法正義」。
  這與蔡英文本人懷有一定程度的政治潔癖相關。當然,「特赦陳水扁」的命題也不符合《赦免法》的規定,蔡英文作為「總統」,必須依法行政。實際上,按照台灣地區《赦免法》的規定,陳水扁並不符合「特赦」的要件。這是因為,「特赦」必須是針對已判決定讞的案件實施,對於仍在審理之中的案件就不能「特赦」,否則就是「總統」破壞司法權獨立。而陳水扁被控涉嫌犯下十多宗貪污案,至今只有龍潭洗錢案等四案三審定讞確定有罪,辜仲諒等兩案無罪,另外有「國務機要費」等六案正在審理中。即使是蔡英文有意「特赦」陳水扁,也只能是先行「特赦」其已被法院三審定讞的龍潭案等四案;至於其他正在審理的六個案件,蔡英文只能是今後每逢有罪定讞一案才能「特赦」陳水扁一次,直到「扁案」全部結束為止。但問題是,現在陳水扁正在「保外就醫」,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法院不得開庭審訊。因此,除非是陳水扁返回監獄服刑,法院才具有條件開庭審訊。
  而且,「特赦」只是免其刑,並沒有免其罪,因而即使是陳水扁獲得「特赦」,但其貪污罪名仍然「揹」在身上。而按台灣地區法律規定,凡犯貪污罪者不得參加各種政治公職選舉,也是等於被判處政治死刑。實際上,在去年初的「立委選舉中,陳水扁的支持者並不服氣,「一邊一國行動黨」邀請陳水扁作為該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幷排在第一位,而陳水扁也簽了同意書,以圖「狐假虎威」壯大自己聲勢。但是,「中選會」在審核「一邊一國行動黨」報送的「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名單時,指出陳水扁犯貪污罪被判刑確定,不符候選人資格,因而陳水扁只得退出「一邊一國行動黨」的「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名單。
  當然,「大赦」是既免其刑更免其罪,這是陳水扁最希望能夠得到的司法救濟方法。但「大赦」是針對不特定多數的人和事,「特赦」則針對特定的人和事;「大赦」的程序比較複雜,「特赦」的實施則相對簡單得多。倘是為了陳水扁一人而實行「大赦」,全台灣地區正在服刑的各式犯人,都將立即獲得釋放,他們將會對陳水扁感恩戴德,但可能卻會激怒所有希望台灣地區社會穩定,治安良好的普通平民。倘果如此,民進黨就將難圓長期執政的美夢。